立法院院会昨三读通过“使用牌照税法修正案”,将电动汽车免征期限延长至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把电动机车纳入适用范围,同时放宽立案社福团体和机构使用交通工具免征使用牌照税规范。
立法院院会三读通过,将电动汽车牌照税免征期限延长到2021年底,并把电动机车纳入适用范围。(资料照)
为鼓励民众使用低污染车辆,扶植国内电动车相关产业与实现绿能科技创新产业愿景,修正案延长电动汽车免征期限至二○二一年底,并增订电动机车于二○一八年一月一日至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免征使用牌照税。
三读条文也增订,放宽对已立案之社福团体和机构使用交通工具免征使用牌照税规范;未来专供载送身心障碍者、长期照顾服务需求者的社福团体与机构,经各地方政府同意之后,免征使用牌照税的交通工具,不受原条文三辆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