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县税捐稽征所”成立于民国35年(1946)3月,受省府财政厅指挥监督及县府财政科指导,掌理税捐稽征业务,同年12月扩编为澎湖县税捐稽征处。民国38年(1949)因为澎湖地理环境特殊,工商业发展缓慢,税源有限,将税捐稽征处撤销,业务并入县府财政科。民国52年(1963)7月1日,又设立新制的澎湖县税捐稽征处,办公处暂时设在中华路,民国54年(1965)4月14日才在治平路17-1号兴建办公厅舍。民国68年(1979)又在对面兴建二层楼办公室一栋,77年(1988)再增建为三楼。民国81年(1992)9月1日起,原来由税捐处代征的国税业务移拨给新成立的国税局澎湖分局;目前的业务包括土地增值税、地价税、房屋税、契税、使用牌照税、娱乐税、印花税等7个税目之地方税的稽征(洪文源、叶茂生2005:88-9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