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包装袋基本要求标准有那些?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包装袋基本要求标准有那些?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标准和规定。 1、 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为制造原料; 3、最大容积为0.1m3 大小和形状适中,便于搬运和配合周转箱(桶)盛状; 4、如果使用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或低密度聚乙烯与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共混(LLDPE+LDPE)为原料,其最小公称厚度应为150μm;如果使用中密度或高密度聚乙烯(MDPE,HDPE),其最小公称厚度应为80μm; 5、包装袋的颜色为黄色,并有盛装医疗废物类型的文字说明,如盛装感染性废物,应在包装袋上加注“感染性废物”字样; 6、包装袋上应印制本规定第五条确定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已经2010年5月12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其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方法与制度。 第三条 下列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形的,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一)水利、水电、采掘、港口、铁路行业中实际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大,且主要环境影响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定时期后逐步显现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行业中穿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二)冶金、石化和化工行业中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地点敏感,且持续排放重金属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三)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其他建设项目
(2017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7年1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各市地加拿大28平台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加拿大28平台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加拿大28平台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加拿大28平台部令第5号,以下简称《规定》)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同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一、根据《黑龙江省加拿大28平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我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负责实施。 二、各级监督机构应规范质量监督行为,监督的内容及程序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对在每年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及时纠正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违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大荔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以下简称行政机关)
第一背鳍:VI;第二背鳍:I / 12;臀鳍:I / 12;胸鳍:18~19。纵列鳞 65~70;横列鳞 19~21。体延长,后部侧扁
第一条 中华科技大学(以下简称本校)为教学、研究、推广及服务等需要,依据本校组织规程第六条第八项规定,设置“中华科技大学图书暨资讯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 第二条 本中心之主要任务为规划并建设整体校园的图书暨资讯基础环境、提供图书暨资讯相关软硬件设备、支援资讯之教学与研究、开发与维护校务行政资讯系统、及推动与执行校内外之图书暨资讯活动。 第三条 本中心设置“图资委员会”(委员会设置办法另订),审定及督导图资业务发展方向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依据司法院于民国108年1月4日修正、同年7月4日施行之“行政法院组织法”第16条之1,“最高行政法院于中华民国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七日本法修正施行前依法选编之判例,若无裁判全文可资查考者,应停止适用。未经前项规定停止适用之判例,其效力与未经选编为判例之最高行政法院裁判相同。裁判日期新→旧 裁判日期旧→新 友善打印 动员戡乱期间劳资纠纷处理办法系依据动员戡乱完成**实施纲要第五条 及第十五条之规定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