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
合伙人卷款跑路是违法的,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司发包工程,因承包商施工品质有瑕疵发生争议,承包商竟提告负责人及承办人【侵占罪】,经真亮法律事务所辩护,获【不起诉】处分确定! 公司发包建筑修缮工程,本来应该是很单纯的一项采购业务,但是如果没有把承揽契约订立清楚,包含施做的工法、单价、项目、规格、数量等施工重点详列,后续就很有可能发生纠纷,而且问题比想像的大很多。 近期真亮法律事务所承办一个相关案件,当事人要进行工厂内厂房修缮工程,找了一家设计公司,也找了承包商,但是可能因为业主、设计公司与承包商之间,对于施做的工法、单价、项目、规格、数量等施工重点没有详列,导致施做期间就发生纠纷。承包商拒绝继续施工,甚至对公司负责人及承办人提告施工材料之告诉,也就是承包商没完工还提出【侵占罪】告诉
刑事业务部是我们的核心业务部门,由专门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的执业律师组成,成员均毕业于中国一流法律院校,多数拥有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硕士或以上学位,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理论功底深厚,而且部分成员具有在公、检、法等国家机关从事刑事司法工作的丰富经验。 刑事业务中心组提倡并践行团队精神,整合集体智慧和资源,保证刑事业务部的案件质量,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刑事业务部在长期执业过程中,以精湛的业务、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辩护效果,深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并因此形成了良好的人际、业绩关系,在当事人、学术界、国家机关中赢得了良好的职业信誉
摘要:侵占罪这个名词,可能说起来大家不太熟悉,其实日常生活中我们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拿走他人物品也是可能构成侵占罪的。那么关于这个侵占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侵占罪在中国刑法史上一直没有明确的定义,就是在中国刑法第270条第一款的规定中也没有使用“侵占”一词。因而在确定侵占罪概念之前,有必要对“侵占”一词进行分析,因为“侵占”是侵占罪罪名中的关键词,它代表了侵占罪的主要内涵
刑事业务部是我们的核心业务部门,由专门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的执业律师组成,成员均毕业于中国一流法律院校,多数拥有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硕士或以上学位,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理论功底深厚,而且部分成员具有在公、检、法等国家机关从事刑事司法工作的丰富经验。 刑事业务中心组提倡并践行团队精神,整合集体智慧和资源,保证刑事业务部的案件质量,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刑事业务部在长期执业过程中,以精湛的业务、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辩护效果,深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并因此形成了良好的人际、业绩关系,在当事人、学术界、国家机关中赢得了良好的职业信誉
员工擅自删除公司电脑重要资料,怎办? 日前发现新进员工(已将资遣)因不服主管管理,竟挟怨将公司电脑部分重要资料移除及删除,以致造成公司重大困扰及损失! 本人念于此人年纪轻轻(刚从大学毕业),不愿见其留下人生污点,于是在9/5日领薪资(此部分依照劳基法规范办理)时,再次告知要知错能改,还公司一个公道,本人将不予追究.....等,岂料对方竟打死不承认。因此,希望能透过法律途径要求还原事件真相,请问: 一、由于此人自进入公司近一个月,时逢忙碌期间,因此未能察觉到离职(8/31)都未签字相关公司文件,其中包括保密约定条款,如果对其提告是否能成立? 二、目前针对其在职期间所使用的电脑透过档案救援软件进行搜寻,已明确查出其所删除的档案的日期,这些资料能否作为日后诉讼的佐证资料? 三、此员工在职期间私下安装游戏软件,经主管发现予以告诫,虽已于当下移除,却对其主管心生不满,导致于日后离职时恶意删除电脑资料,对此,有无其他方法对其惩戒? 四、我是否要马上委托专业律师或自行先将其存证信函寄出,以利日后诉讼参考? A: 公司的电脑资料是公司的资产,如果员工没有删除的权限却任意予以删除,可能会有民法侵权行为及刑法业务侵占罪的问题。民法侵权行为规定需在知悉后二年内对于行为人请求损害赔偿,而刑法业务侵占罪的追诉期则为犯罪行为终止后二十年内皆可行使
很多吃到饱的火锅店都会有警语标示“不能外带”,如果私下将火锅料打包带走,会有事吗? 最近就有一个类似的案例,新闻报导指出,某位周女士到吃到饱麻辣火锅店用餐,店家已经规定“不得任意外带”,而周女士却在用完餐后,偷偷用塑料袋装了一袋煮熟的牛肉片、一袋生的牛肉片、两袋火锅料、两包王子面以及一个豆花等等食物,放进自己随身的手提包内。也许是包太多了,引起其他客人的注意,因此经过其他客人发现向店员反映,店家检视监视器发现周女士实在太夸张,报警处理。 虽然周女士表示以为没吃完可带走,不知店家有这种规定,或是辩称弟弟比较晚来 怕东西不够吃才会先包起来留给他等语,但是不被采信
法律规定诈骗多少钱应该立案?立案标准是怎样? 一、数额较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二千元至四千元以上;以单位名义为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二、数额巨大。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犯罪数 一、数额较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二千元至四千元以上;以单位名义为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二、数额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万元以上;以单位名义为二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 三、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二十万元以上。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在1998年7月实施《北京市关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劫罪等八种侵犯财产犯罪的数额标准》,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侵犯财产罪: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地将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据为已有,或者故意毁坏公私和财物的行为。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了十二种具体的侵犯财产犯罪。按照犯罪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类: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
为正确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依法惩治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犯罪行为,现就《决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几个具体问题解释如下: 一、根据《决定》第九条的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构成商业受贿罪。 实施《决定》第九条规定的行为,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索取或者收受贿赂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二、根据《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侵占”,是指行为人以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公司、企业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