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怨
员工擅自删除公司电脑重要资料,怎办? 日前发现新进员工(已将资遣)因不服主管管理,竟挟怨将公司电脑部分重要资料移除及删除,以致造成公司重大困扰及损失! 本人念于此人年纪轻轻(刚从大学毕业),不愿见其留下人生污点,于是在9/5日领薪资(此部分依照劳基法规范办理)时,再次告知要知错能改,还公司一个公道,本人将不予追究.....等,岂料对方竟打死不承认。因此,希望能透过法律途径要求还原事件真相,请问: 一、由于此人自进入公司近一个月,时逢忙碌期间,因此未能察觉到离职(8/31)都未签字相关公司文件,其中包括保密约定条款,如果对其提告是否能成立? 二、目前针对其在职期间所使用的电脑透过档案救援软件进行搜寻,已明确查出其所删除的档案的日期,这些资料能否作为日后诉讼的佐证资料? 三、此员工在职期间私下安装游戏软件,经主管发现予以告诫,虽已于当下移除,却对其主管心生不满,导致于日后离职时恶意删除电脑资料,对此,有无其他方法对其惩戒? 四、我是否要马上委托专业律师或自行先将其存证信函寄出,以利日后诉讼参考? A: 公司的电脑资料是公司的资产,如果员工没有删除的权限却任意予以删除,可能会有民法侵权行为及刑法业务侵占罪的问题。民法侵权行为规定需在知悉后二年内对于行为人请求损害赔偿,而刑法业务侵占罪的追诉期则为犯罪行为终止后二十年内皆可行使
芝加哥西郊奥罗拉市(Aurora)一处工厂,15日下午发生死亡枪击案,45岁的**马丁(Gary Martin)疑因遭雇主开除,心生不满而到工厂开枪报复,这起枪击案造成**在内共6人死亡。 当地警局表示,**马丁应该是Henry Pratt公司的员工,警方表示目前不清楚**行凶动机。 不过,**母亲在下午6时左右受访表示,儿子最近被公司裁员,"压力很大",她也悲痛的说,"我的心与所有受害者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