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包工程,因承包商施工品质有瑕疵发生争议,承包商竟提告负责人及承办人【侵占罪】,经真亮法律事务所辩护,获【不起诉】处分确定!

公司发包建筑修缮工程,本来应该是很单纯的一项采购业务,但是如果没有把承揽契约订立清楚,包含施做的工法、单价、项目、规格、数量等施工重点详列,后续就很有可能发生纠纷,而且问题比想像的大很多。

近期真亮法律事务所承办一个相关案件,当事人要进行工厂内厂房修缮工程,找了一家设计公司,也找了承包商,但是可能因为业主、设计公司与承包商之间,对于施做的工法、单价、项目、规格、数量等施工重点没有详列,导致施做期间就发生纠纷。承包商拒绝继续施工,甚至对公司负责人及承办人提告施工材料之告诉,也就是承包商没完工还提出【侵占罪】告诉。

当事人非常不安,求助真亮法律事务所所长林亮宇律师,经林亮宇律师与所内律师研究后认为,由公司履约过程可以判断,当事人应该根本不可能需要【侵占】那些没有用处的材料,更没有犯罪的嫌疑,并将这些资讯提供给检察官参考、调查,开庭时也成功说服检察官,检察官也认为本件确实没有任何事证可证明当事人涉嫌【侵占罪】,后续由地检署作成【不起诉】处分确定。

真亮法律事务所提醒各位好朋友,生活在现代生活中,有太多不可预期的事件,万一有被提告的情形时,建议要寻求专业的律师协助,以最经济的方式控制与降低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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