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吃到饱的火锅店都会有警语标示“不能外带”,如果私下将火锅料打包带走,会有事吗?

最近就有一个类似的案例,新闻报导指出,某位周女士到吃到饱麻辣火锅店用餐,店家已经规定“不得任意外带”,而周女士却在用完餐后,偷偷用塑料袋装了一袋煮熟的牛肉片、一袋生的牛肉片、两袋火锅料、两包王子面以及一个豆花等等食物,放进自己随身的手提包内。也许是包太多了,引起其他客人的注意,因此经过其他客人发现向店员反映,店家检视监视器发现周女士实在太夸张,报警处理。

虽然周女士表示以为没吃完可带走,不知店家有这种规定,或是辩称弟弟比较晚来 怕东西不够吃才会先包起来留给他等语,但是不被采信。检察官认为店家已经明文规定只限在店内食用,不得任意外带,如此未经店家同意而取走食物的行为,涉嫌窃盗罪,因此周女士被检察官依窃盗罪提起公诉。

一般类似吃到饱的麻辣锅店,都会写不能外带,然而还是会有客人将食物外带的情形。事实上,如果客人不要太夸张,通常店家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与人为善,而客户通常也多是意思意思拿一点点走人,假若被发现时,店家也通常不会报警处理,因为价值不高及当事人多会表现出不好意思,例如说已经煮了不吃浪费,或是说已经开封丢掉浪费等等,店家也多会放水过关。像这种被报警处理的案例比较少见,然而就法论法,如果进店内消费,双方约定是在店里吃,就不能外带。否则,就可能有窃盗罪或侵占罪的问题。

奉劝去餐厅吃到饱时,应了解违反规定外带食物,除了民事违约责任,还是有可能有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