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例
法规释例内容: 一、本部97 年9 月9 日部法一字第0972974423 号令略以,公务员服务法(以下简称服务法)第8 条所称应于“1 个月内”就职之计算方式,应自接奉任状之次日,或自接奉之任状内所载向后特定生效日期之次日起算。本部95 年1 月27 日部法一字第0952597084 号函略以,因机关内部调动经指派工作内容及地点须配合调整者,如已涉及职务之异动,则应于接奉派令生效之日起1 个月内就职;至倘未涉及职务之异动,而系属机关首长依权责因业务需要所为之工作指派,则应以机关首长所指定日期为报到之日。因此,公务员于接奉派令之次日(如派令生效日在后者,则为生效日之次日)起1 个月内就职,尚无违反服务法第8 条规定
二、查铨叙部 104 年 8 月 6 日及 106 年 11 月 17 日函就违反服务法有关经营商业限制之 11 种态样,仅为原则性归纳,系作为各机关(构)衡处个案之参考,非谓公务员违反经营商业规定之情事,仅以该 2 函列举者为限,是无论是否符合该认定态样或其余违反服务法经营商业之情事,仍应由权责机关(构)本于权责依法审认及处理,合先叙明。 三、兹 111 年 6 月 22 日修正公布之公务员服务法就发表言论、经商、兼职及适用对象等规范已有大幅修正,现行服务法相关函释(按:铨叙部编印之铨叙法规释例汇编 108 年 12 月版本)如何予以适用该部将另行函知,各机关(构)如遇服务法相关疑义,请依新修正公布之服务法规定办理。是旨揭该部 104 年 8 月 6 日函附认定标准及处理原则既仅系原则性归纳,且与现行服务法规定未尽相符,当予停止适用之
[活动转知]中原大学111年6月2日举办“2022年线上大学生活与校园介绍暨宿舍巡礼” 一、本校为提升学生素质,特举办旨揭活动,期使学生经由活动,更进一步认识本校及各学系方向,并协助学生于入学前先行规划学习历程,增加其专业知能。 二、活动讯息如下: (一)活动时间:111年6月2日(星期四)9时至12时。 (二)参加对象:本校个人申请(含正、备取)、特殊选才、繁星、运动绩优、身心障碍甄试、四技二专特殊选才之准大学生
107年9月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年增率涨1.72%,趸售物价指数(WPI)年增率涨6.55% 一、9月份消费者物价总指数(CPI),较上月涨0.17%,经调整季节变动因素后涨0.14%;较上年同月涨1.72%,1-9月平均,较上年同期涨1.66%。 二、9月份趸售物价总指数(WPI),较上月涨0.55%,经调整季节变动因素后涨0.34%;较上年同月涨6.55%,1-9月平均,较上年同期涨3.85%。 本文及附表电子档下载 (PDF) 表2、消费者物价各大中小类指数变动比较表 (EXCEL)(ODF) 表3、所得层级别消费者物价指数变动分析表 (EXCEL)(ODF) 表5、趸售物价国产内销品指数变动分析表 (EXCEL)(ODF) 表8、行政院稳定物价小组关注之重要民生物资CPI年增率 (EXCEL)(ODF) 表10、CPI变动对支出之影响─释例说明 (WORD)(ODF)
106年7月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年增率涨0.77%,趸售物价指数(WPI)年增率跌0.73% 一、7月份消费者物价总指数(CPI),较上月涨0.01%,经调整季节变动因素后涨0.21%;较上年同月涨0.77%,1-7月平均,较上年同期涨0.69%。 二、7月份趸售物价总指数(WPI),较上月涨0.44%,经调整季节变动因素后涨0.56%;较上年同月跌0.73%,1-7月平均,较上年同期涨0.59%。 本文及附表电子档下载 (PDF) 表2、消费者物价各大中小类指数变动比较表 (EXCEL)(ODF) 表3、所得层级别消费者物价指数变动分析表 (EXCEL)(ODF) 表5、趸售物价国产内销品指数变动分析表 (EXCEL)(ODF) 表8、消费者物价按购买频度别分类变动内涵分析 (WORD)(ODF) 表9、行政院稳定物价小组关注之重要民生物资CPI年增率 (EXCEL)(ODF) 表11、CPI变动对支出之影响─释例说明 (WORD)(ODF)
法规释例内容: 公务人员退休法(以下简称退休法)第8 条(现为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恤法第41 条)规定,公务人员配合政府组织精简政策、而提前办理自愿退离者,得最高一次加发7 个月之俸给总额慰助金(以下简称慰助金);至于即将届满65 岁(危劳降龄者另依其降龄规定)者,考量其原即须办理届龄退休,故对其支领加发慰助金之条件即应予限缩,始属合理,爰明定是类人员“已达届龄退休生效日前7 个月者”仅得按提前退休之月数发给慰助金。又所称“退休生效日”系指退休法第16 条(现为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恤法第19 条)所定“至迟退休生效日”(即1 月16 日及7 月16 日),是依同法施行细则第8条第1 项(现为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恤法其施行细则第37 条)所定提前月数,系自其“至迟退休生效日”往前逆算,每提前满1 个月,始加发1 个月慰助金。准此,前开退休法第8 条所定“已达届龄退休生效日前7 个月”者,其提前办理退休生效日与法定至迟退休生效日之差距,若未达7 个月以上时,自应按提前退休之月数发给慰助金,不因其已提前于65 岁之前自愿退休,即得加发最高7 个月慰助金
法规释例内容: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现为大陆委员会)91 年7 月15 日陆港字第0910012408号函略以,依香港澳门关系条例(以下简称港澳条例)第1 条第2 项规定:“本条例未规定者,适用其他有关法令之规定。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除本条例有明文规定者外,不适用之。”港澳条例关于香港或澳门居民得否适用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以下简称两岸条例)相关规定申领一次抚慰金,并无明文规定,相关规定亦未有所修正,故香港居民依照现行规定,应认为无法适用两岸条例第26 条之1 第3 项请领一次抚慰金之相关规定
法规释例内容: 一、关于向退休公务人员请求返还溢领月退休金之消灭时效,应按退休人员各期月退休金请领之日期分别计算,其请求权发生于行政程序法施行前者,应类推适用公务人员退休法第9 条(现为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恤法第73 条第1 项)5 年请求权消灭时效期间之规定;至于发生于行政程序法施行后者,则应适用行政程序法第131 条5 年请求权消灭时效规定。 二、另受追缴之退休人员可否申请分期缴还溢领之退休金一节,参照行政执行法施行细则第27 条规定:“义务人依其经济状况或因天灾、事变致遭受重大财产损失,无法一次完纳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者,行政执行处于征得移送机关同意后,得酌情核准其分期缴纳……”因此,受追缴之退休人员如拟申请分期缴还溢领之公法给付,得参酌上开行政执行法之规定,与追缴机关协商后办理之。
法规释例内容: 本部85 年5 月23 日85 台中法二字第1305297 号书函释略以,参加全民健康保险成人预防保健之需要,可请事、休假办理。且参加全民健康保险成人预防保健服务核与公务人员请假规则(以下简称请假规则)第4 条给予公假之规定不符,为免于宽滥,不得核给公假。本部89 年1 月29 日89 法二字第1853769 号书函释略以,服务机关为促进员工健康所拟定之服务机关员工健康促进计划,立意良善,且经费及实施均由服务机关统筹
法规释例内容: 本部67 年4 月18 日67 台楷典三字第10160 号函释:“公务人员请假规则第5 条第6 款(现为第4 条第8 款)规定,应国内外机关、团体邀请,参加与其职务有关之各项活动,经机关长官核准者,得给予公假。本条款公假之要件,其一、系应机关、团体之邀请,所称机关,应属政府机关。至于团体,自包括公私团体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