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例
111年11月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年增率涨2.35%,生产者物价指数(PPI)年增率涨6.98%,趸售物价指数(WPI)年增率涨9.07% 一、11月份消费者物价总指数(CPI),较上月跌0.15%,经调整季节变动因素后涨0.07%;较上年同月涨2.35%,1-11月平均,较上年同期涨2.97%。 二、11月份生产者物价总指数(PPI),较上月跌1.13%,较上年同月涨6.98%,1-11月平均,较上年同期涨10.90%。 三、11月份趸售物价总指数(WPI),较上月跌1.54%,经调整季节变动因素后跌0.04%;较上年同月涨9.07%,1-11月平均,较上年同期涨12.92%
二、查铨叙部 104 年 8 月 6 日及 106 年 11 月 17 日函就违反服务法有关经营商业限制之 11 种态样,仅为原则性归纳,系作为各机关(构)衡处个案之参考,非谓公务员违反经营商业规定之情事,仅以该 2 函列举者为限,是无论是否符合该认定态样或其余违反服务法经营商业之情事,仍应由权责机关(构)本于权责依法审认及处理,合先叙明。 三、兹 111 年 6 月 22 日修正公布之公务员服务法就发表言论、经商、兼职及适用对象等规范已有大幅修正,现行服务法相关函释(按:铨叙部编印之铨叙法规释例汇编 108 年 12 月版本)如何予以适用该部将另行函知,各机关(构)如遇服务法相关疑义,请依新修正公布之服务法规定办理。是旨揭该部 104 年 8 月 6 日函附认定标准及处理原则既仅系原则性归纳,且与现行服务法规定未尽相符,当予停止适用之
法规释例内容: 一、公务人员请假规则(以下简称请假规则)第4 条规定:“公务人员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给予公假。其期间由机关视实际需要定之:……八、应国内外机关团体邀请,參加与其职务有关之各项会议或活动……经机关长官核准者。九、参加本机关举办之活动,经机关长官核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