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额
违法事实:经北京市朝阳区国税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4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3份,金额257.81万元,税额43.83万元。 处罚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处罚情况:处以追缴税款43.83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43.8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那想要申请公司车指标需要什么条件呢? (一)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 (二)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 (三)在本市新注册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注册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 公司名下车牌变更过户,即带车牌的小公司通过工商变更的方式完成法人和股权的转让,即可实现车辆和车牌的转移,只要公司没有法院判决、债务纠纷、偷税漏税行为,做车牌小编沐沐认为这种方式是目前比较稳妥的,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公司不能倒闭,需要每年报税正常经营,因为公司倒闭指标就作废了。 如果你是经常在北京活动需要经常开车出入北京的就可以考虑买个公户车牌,根据现在这个形势来看以后公户车牌的价格会越来越高,现在入手后期摇到号也可以转手再卖出去,也不会亏本
滁州这类人群将减征个人所得税,今年执行!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减轻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税收负担,改善生活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第五条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我省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其应减免的个人所得税,在每人每年8000元税额的范围内实行限额减免。纳税人取得的上述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应合并计算其减免税额。 二、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MyGoNews林湘慈/综合报导】新北市政府税捐稽征处表示,为加强为民服务,减少民众奔波又能及时申请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该处主动洽请民政局办理创新服务,新北市民众即日起于新北市各户政事务所办理户籍迁入时,填写“新北市政府户籍资料变更跨机关通报服务申请书”,户政事务所会将该申请书通报该处,由该处就新户籍地之土地及房屋查明符合规定者,主动办理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及房屋税改按住家用税率课征,达到单一窗口一处收件全程服务之目标。 新北市政府税捐稽征处进一步表示,该项创新服务未实施前,常有民众办理户籍住址变更登记后,因忘记在当年度9月22日前申请新户籍地之地价税按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课征,至11月收到地价税缴款书时抱怨税捐机关未及时宣导以致错失节税时机,此一创新改善措施乃是该处“专业、效能、同理心”服务理念之展现。 另外,为维护个人资料安全,申请书仅限户籍迁入者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坐落于新北市,且经本人签名始生申请效力,若户籍迁入者非土地及房屋所有权人(含配偶及直系亲属)尚无法利用该项服务,惟可转知土地所有权人利用自然人凭证至新北市政府税捐服务网站(网址:[URL]点选地方税网络申报入口项([URL],或线上申办/地价税项,以网络方式申请,或向户政事务所索取税捐处之申请书交由土地所有权人以邮寄方式于2011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请(邮寄申请案件以邮戳日为申请日)
张贴者:2013年6月27日 下午6:55社团法人新竹市记账及报税代理人公会 [ 已更新 2013年6月27日 下午6:56 ]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近日查核发现纳税义务人甲君于100年3月买入套房1户,于101年10月以140万元出售,为规避特种货物及劳务税(以下称特销税),改以赠与名义移转,经国税局查获,买受人承认实际上系买卖行为,因卖方甲君要求而同意以赠与名义移转,甲君漏报特销税14万元,除予补税外再予送罚,得不偿失。 另乙君名下已有一户房产,嗣又另行购置其他房产。惟乙君因资金调度欲出售刚取得之不动产,遂先将该不动产赠与名下无房产之已成年女儿,随即以女儿名义出售,以适用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第5条第1款一户自住房地免课征之规定
(桃园讯) 财政部台湾省北区国税局表示,纳税义务人对复查决定之应纳税额如有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诉愿,惟曾有纳税义务人依法提起诉愿,却误认为欠税尚未确定,致未缴纳复查决定应纳税款之半数,被国税局加征滞纳金并移送强制执行后,才警觉其未依法缴纳半数,徒增困扰。 该局进一步提醒纳税义务人,税捐稽征法第39条规定,除非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纳税义务人对复查决定之应纳税额缴纳半数,并依法提起诉愿者。(二)纳税义务人依前款规定缴纳半数税额确有困难,经稽征机关核准,提供相当担保者
张贴者:2012年3月7日 下午5:02和记记账士事务所 [ 蔡再发 已于 2012年3月7日 下午5:03 更新 ] 财政部表示,因应社会实况及民情舆情反映意见,于近日修正发布“税务违章案件裁罚金额或倍数参考表”(以下简称裁罚参考表),扣缴义务人违反扣缴义务应依所得税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处罚案件,就违章情节轻微者,适度调降裁罚倍数。本次修正重点如下: 一、小规模营利事业给付所得未依所得税法第88条规定扣缴税款,已于限期内补缴税款及按实补报扣缴凭单,且于查获之日前5年内未曾查获违反前开所得税法规定之情事者,裁罚倍数由现行0.5倍或1倍减轻为0.2倍。 二、扣缴义务人未依前开所得税法规定扣缴税款,已于限期内补缴税款及按实补报扣缴凭单,现行适用不同裁罚倍数之裁罚基准为应扣未扣或短扣之税额20万元,本次修正增订一级裁罚基准10万元,即其税额在10万元以下者,裁罚倍数由现行0.5倍减轻为0.3倍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本办法依土地税法(以下简称本法)第三十一条第四项及平均地权条例(以下简称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订定之。 依本条例第二十一条及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加征之空地税,不适用本办法抵缴土地增值税之规定。 受赠土地在未办妥登记前,原所有权人所缴纳之增缴地价税,准用本办法之规定,抵缴受赠土地应纳之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