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对象:家境清寒、学行优良之国立暨南国际大学咨商心理与人力发展学系咨商心理组大学生、辅导与咨商硕、博士研究生。

(一)家境清寒--系指低收入户、身心残障、家庭遭变故或持有乡镇市(区)公所核发清寒证明书者。

(二)学行优良--系指:

1.学业及操行成绩均80分(甲等)以上。

(2)二年级以上学生,以前一学年下学期及本学年上学期成绩为准。

(一)每学期办理申请一次,申请期间为上学期至11月1日止、下学期至5月1日止。

其为一年级新生,请附上前一学制之历年成绩单;

如为二年级以上学生,请附上一学期成绩单;

4.其它足以证明清寒之文件 (诸如低收入户、父或母之残障手册等 )。

1.奖学金之评审,由国立暨南国际大学咨商心理与人力发展学系咨商心理组专任教师,组成审查委员会,决议获奖名单。

2.本奖学金之审查标准,依序以下列家庭情况考量:

(四)录取:名单于每学期结束前在国立暨南国际大学咨商心理与人力发展学系网站上公布,并通知受奖学生。

(五)颁发: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于公开场合颁发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