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行成绩
亚太大学交流会 (简称UMAP) 为促进亚太地区高等教育机构之学术与文化交流,建构亚太大学交流会交换学生计划 (简称USCO)。包括: 参与 Program A 或 B 可在交换学校享有学杂费减免之优惠,透过 USCO 系统成功交换之学生,有机会获得教育部奖助每月两万元之 UMAP 台湾交换学生奖学金 (须另外申请)。 1. 交换期间为本校专科部四年级(含)以上、四技部二年级(含)以上及二技部之日夜间部学生,且出国期间仍具本校在学身份
家境清寒之大专院校新生或在学学生,而以父母双亡、单亡、单亲、家逢变故而贫困者为优先奖助对象。 1.台北市、新北市、宜兰、基隆、桃园、新竹县市所在地,公私立大学、技术学院、专科学校(二年制)新生或在学学生(专科五年制四年级、五年级)。博士班、硕士班学生及侨生不适用本办法
1. 108学年度上、下学期学业成绩总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绩80分以上。(大一侨生限检附侨大先修部成绩单,且成绩须分别列明上、下两学期之操性成绩) 2. 未获得109年度侨委会‘学行优良侨生奖学金’者。 3. 凡留级、重读、延毕及研究所一年级之侨生,均不得申请
一、宗旨:叶炳远先生为本校校友亦曾于化学系担任教授,其眷属为纪念已逝的叶炳远先生,特设置“叶炳远先生奖学金”以奖励化学系及化学研究所之学生。 二、奖励对象:二年级以上化学系之学生及化学研究所研究生,家境确属清寒者优先。 四、金额:每名奖学金金额暂定新台币一万伍仟元,依当时汇率作整
凡设籍新竹市六个月以上在学之清寒优秀学生,且未享受公费及政府其他奖助学金并具下列条件者可申请: (一)各项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而无不及格科目,无惩处纪录(销过者视为无纪录)。国中含学习领域及日常生活表现﹔高中、大学、硕士班含学业成绩、操行成绩二项。 (二)家境清寒者,由学校校长、训导主任(学务主任)及导师审定之,并在申请表上认定核章,或检附里长证明书
一、奖助对象:家境清寒、学行优良之国立暨南国际大学咨商心理与人力发展学系终身学习与人力资源发展组学士班、硕士班学生、终身学习与人力资源发展硕士学位学程硕士在职专班学生。 (一)家境清寒系指低收入户、身心残障、家庭遭变故或持有乡镇市(区)公所核发清寒证明书者。 (二)学行优良系指以下条件之一: 1.学业及操行成绩均80分以上(学业成绩认定以前一学期成绩为准)
台北市关渡宫112年助学金(校内至3/15) 凡设籍苗栗以北至宜兰、花莲与台东等县市,并在政府列册低收、中低收入户、身心障碍及特殊境遇之国中、高中职及大专学生等,只要学业成绩符合标准者都可申请。 111-1学期成绩平均65分以上、操行成绩80分以上。 领有当年度县市政府或乡镇区公所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特殊境遇家庭、弱势儿少与身心障碍(申请者或申请者父母)证明
彰化县中等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至3月7日止! 一、申请条件:凡设籍于彰化县六个月以上家境清寒之学生 (不含推广学分班、实习生、在职进修) 。 1.持有乡镇市公所所核发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证明者。 2.依内政部“服兵役男家属生活扶助实施办法”规定,经核定为甲、乙、丙级扶助家属
就读本校具侨生身份且本学年度未领取其他公费或奖学金者(不包含1年级及研究生): 上学年度(108学年)上、下学期学业总平均80分以上,操行成绩2学期均在75分以上之侨生。 一、申请表1份(奖学金及助学金请择一申请)(如附件) 二、上(108)学年度学业及操行成绩证明书正本(成绩单须含有系排名) 五、自传(至少1000字,格式不限) 六、10**年度未获其他单位奖助金证明(切结书) (如附件二) (申请助学金者须检附非正本请加注与正本相符并亲自签名) 参、截止时间:109年9月30日(三)前,将申请文件送侨陆组(逾期或资料不全者不受理)。 肆、奖/助学金:本校初审后提报华侨协会总会核定,奖学金每名新台币一万元;助学金每名新台币5千元整(获奖同学须于109年11月21日(六)亲自参与颁奖典礼(台北市大直典华旗舰店))
一、申请时间:107年02月21日至107年3月16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限制:具原住民族身份之大专校院学生(五专一、二、三年级、研究生、延毕生除外)。 1.奖学金:前一学期学业成绩应达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