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行成绩
申请对象:本校侨生就读大专院校二年级以上。(硕、博士班研究所不得申请。以各级学校所规定之修业年限为准,凡留级、重读及延毕之侨生,均不得请领
1. 正就读高中(含高职、五专一至三年级)及大学(含五专四、五年级),需要正式学制并具有学籍证明。 2. 父或母罹患癌症之家庭。 3. 具有以下情形,将列为优先评估奖助资格: (1) 符合政府规定之中低收入户资格
(一)符合台南市政府社会局认定之中、低收入户家庭。 (二)凡设籍台南市一年以上,经台南市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国小、国中、高中(职)及等在学学生。 四、奖助名额及金额: (一)、国小成绩平均 85 分以上,且无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亚太大学交流会 (简称UMAP) 为促进亚太地区高等教育机构之学术与文化交流,建构亚太大学交流会交换学生计划 (简称USCO)。包括: 参与 Program A 或 B 可在交换学校享有学杂费减免之优惠,透过 USCO 系统成功交换之学生,有机会获得教育部奖助每月两万元之 UMAP 台湾交换学生奖学金 (须另外申请)。 1. 交换期间为本校专科部四年级(含)以上、四技部二年级(含)以上及二技部之日夜间部学生,且出国期间仍具本校在学身份
一、宗旨:叶炳远先生为本校校友亦曾于化学系担任教授,其眷属为纪念已逝的叶炳远先生,特设置“叶炳远先生奖学金”以奖励化学系及化学研究所之学生。 二、奖励对象:二年级以上化学系之学生及化学研究所研究生,家境确属清寒者优先。 四、金额:每名奖学金金额暂定新台币一万伍仟元,依当时汇率作整
家境清寒之大专院校新生或在学学生,而以父母双亡、单亡、单亲、家逢变故而贫困者为优先奖助对象。 1.台北市、新北市、宜兰、基隆、桃园、新竹县市所在地,公私立大学、技术学院、专科学校(二年制)新生或在学学生(专科五年制四年级、五年级)。博士班、硕士班学生及侨生不适用本办法
1. 108学年度上、下学期学业成绩总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绩80分以上。(大一侨生限检附侨大先修部成绩单,且成绩须分别列明上、下两学期之操性成绩) 2. 未获得109年度侨委会‘学行优良侨生奖学金’者。 3. 凡留级、重读、延毕及研究所一年级之侨生,均不得申请
一、宗旨:叶炳远先生为本校校友亦曾于化学系担任教授,其眷属为纪念已逝的叶炳远先生,特设置“叶炳远先生奖学金”以奖励化学系及化学研究所之学生。 二、奖励对象:二年级以上化学系之学生及化学研究所研究生,家境确属清寒者优先。 四、金额:每名奖学金金额暂定新台币一万伍仟元,依当时汇率作整
1. 正就读高中(含高职、五专一至三年级)及大学(含五专四、五年级),需要正式学制并具有学籍证明。 2. 父或母罹患癌症之家庭。 3. 具有以下情形,将列为优先评估奖助资格: (1) 符合政府规定之中低收入户资格
(一)工程相关科系大学部本国籍学生,如土木等相关科系学生优先考虑(不含研究所) (二)前一学年学业成绩及操行成绩平均皆80分以上(附奖惩及操行证明,请自行至教务处注册组外机器打印)。 (三)具备家境清寒证明,以区乡镇公所所核发之证明为优先。 应缴证件: 1.专用申请书一份(附照片2张,请用黏贴勿用订书针或胶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