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
王兆华,常熟刑事律师网创办人,常熟律师,40岁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学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自2006年6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交通法规普法宣传。 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问15-10、如何声请办理易科罚金?有任何规定吗? 一、符合刑法第41条规定者,可向执行之地方法院检察署提出易科罚金之声请,条件如下: (一)犯最重本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之罪,而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台币1000元、2000元或3000元折算1日(依判决书所载为准),易科罚金。但如有难收矫正之效或难以维持法秩序之情形,检察官得不准许。 (二)前项规定于数罪并罚之数罪均得易科罚金,其应执行之刑逾6月者,亦适用之
1. 依刑法第41条规定,犯最重本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 刑之罪,而受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台币1000元、2000元或3000元折算1日,易科罚金。但确因不执行所宣告之刑,难收矫正之效,或难以维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2. 台端如声请易科罚金,请于规定之时间内,携带易科罚金金额之新台币及国民身份证等证件,亲自前来本署,向承办人口头声请
罚金有哪些特征? (一)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二)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三)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刑法在总则中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而在分则中,则对罚金数额的裁量作了多样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况: 1、无限额罚金制。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故意伤害罪的判罚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条款来执行。那么,故意伤害有没有罚金呢?接下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故意伤害有没有罚金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故意伤害本身不会被法院判处罚金,如果法院让你赔钱,那么这个通常是受害人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其性质是民事赔偿,而不是刑事诉讼上的罚金
单处罚金简就是可以只交罚金,并处罚金就是既要交罚金还要有别的处罚,比如有期徒刑、拘役等等。罚金是对被告人处以一定金额的财产处罚,单处是单独使用,并处是罚金和其他处罚一并使用。这些是刑罚的表述
被判缓刑还要交罚金吗? 下面沈阳刑事律师告诉您: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
本文摘要:罚金是刑罚的一种,不过大多数罚金的被判都是作为附加刑,那么能不能够分开只被判罚金呢,罚金可以独立国家限于吗?下面小编来跟大家讲讲罚金的继续执行方式有哪些?罚金可以独立国家限于吗的科学知识内容,青睐读者。1、 限期一次交纳。这是指一般来说情况下的拒绝,罚金数额并不大或者数额虽大,但交纳不艰难; 2、 限期分期交纳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63号鸿福广场A座21楼A2108室(即新城国际酒店21楼) 1、工伤劳动仲裁后拿不到钱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发起自诉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拒不履行裁定的赔偿义务人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