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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食药监抽检不合格产品铁西超市小白菜上黑榜【消息】 近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第40期抽检结果,其中铁西区一超市内的小白菜和大东一水果商行的沃柑橘不合格。 本次辽宁省食药监公布的抽检产品共计1964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3大类,其中合格1949批次,不合格15批次。 其中乳制品45批次、食糖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6批次、水产制品42批次、速冻食品40批次、糖果制品10批次,均合格;粮食加工品197批次,合格196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275批次,合格273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886批次合格880批次,不合格6批次;蔬菜制品93批次,合格90批次、不合格3批次;水果制品28批次,合格27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240批次合格238批次,不合格2批次
今年的高考录取批次跟去年略有不同,广东、辽宁、天津调整了2018年高考录取批次。以下是2018年全国各省录取批次设置介绍,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18年起将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为“本科批次”,涉及批次调整的招生院校,其办学性质、收费标准均不受批次调整影响而变化。批次合并后,按照录取时段划分,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为提前录取、本科录取、专科录取三个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监督抽检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寻找和清除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为宗旨,现将近期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省抽)信息予以公布。 本次公布的监督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共计2499批次,涉及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肉制品、乳制品、食盐、酒类、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等14大类,其中合格2486批次,发现不合格1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近期,娄底市食品药品督管理局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农产品进行抽检。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抽检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共抽检饮料、糕点、食用农产品等3大类19批次食品,合格16批次,不合格3批次。具体情况为:饮料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糕点10批次,食用农产品3批次等均未检出不合格
原标题:《最新通报!河南这17批次食品不合格!大张、胖东来等上榜》 [大河财立方消息]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8月26日消息,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糕点,饮料,冷冻饮品等8大类食品84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29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 4。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渑池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活)何氏黑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3.3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18年上半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和案件查办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组织完成食品药品抽检6378批次。其中食品抽检4350批次,实物质量合格4146批次,不合格(问题)样品204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5.3%。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豆制品、糖果制品、罐头、饼干等16类食品实物质量合格率均为100%;药品抽检2028批次,检验合格2014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合格率99.3%
近期,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平阳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抽检食用农产品共25批次样品,豆制品共11批次,蛋制品共2批次,饼干共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共40批次;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抽检食用农产品共49批次样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共23批次,糖果制品共8批次,特殊膳食食品共2批次,饮料共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蔬菜33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11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品6批次,全部合格;水果24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11批次,全部合格;蛋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饼干2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3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8批次,全部合格;特殊膳食食品2批次,全部合格;饮料8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下河综合农贸市场平阳县郭金华豆制品经营部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0.18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下河综合农贸市场平阳县黄秋生熟食经营部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0.22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下河综合农贸市场平阳县黄秋生熟食经营部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0.21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恩诺沙星检出值97.5μ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兴贸菜市场黄进市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0.18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26-332号,334-338号2楼平阳县杨丽芳超市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0.14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26-332号,334-338号2楼平阳县杨丽芳超市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0.32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恩诺沙星检出值76.6μ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核心提示:江苏省市场监管局:6批次智能马桶盖不合格,6批次节水坐便器不合格2月4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20年第3批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其中,智能马桶盖。抽查产品50批次,合格44批次,合格率为88%
新华网西安1月24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公布了2011年第四季度对酒类、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大米、调味料、豆制品、其他粮食加工品、薯类和膨化食品9类食品的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此次共计抽查434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生产的524批次样品,合格509批次,样品平均批次合格率为97%。 酒类产品抽取品种包括白酒、葡萄酒
南昌市2020年第一批次省级重点高中投档分数线划定! 本着“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经市招考委、市教育局审定,现将划定的城区第一批次省级重点高中统招投档最低分数线和本批次各校统招投档最低分数线发布如下: 今年我市城区第一批次省级重点高中统招投档最低分数线划定为632分。 招收特长班(生)的高中学校按各校特长班(生)招生简章,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和报考特长班(生)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单独划线录取。 8月10日上午9:00,市教育考试院将网上公布第一批次各校补录结果,各校组织第一批次补录考生办理入学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肉制品,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速冻食品,乳制品,食盐,茶叶及相关制品,冷冻饮品,糖果制品10类食品49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全部合格(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肉制品105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93批次,全部合格;婴幼儿配方食品85批次,全部合格;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48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42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30批次,全部合格;食盐29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28批次,全部合格;冷冻饮品20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15批次,全部合格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019年保健食品网络经营环节监督抽检结果。此次共抽检了234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2月24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019年保健食品网络经营环节监督抽检结果
2015年,质检总局针对网络销售的玩具、服装、鞋类、背提包、小家电等5大类11种电子商务产品组织开展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次抽样检验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采取“神秘买家”从电商平台买样或从物流仓库集中抽样的方式,抽取了304家企业生产的363批次电子商务产品。经检验,219家企业生产的259批次产品合格,抽查合格率为71.3%
一批不合格食品周村烧饼大酒店上“黑榜” 16类食品的15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其中,周村烧饼大酒店的韭菜、香油分别因腐霉利、酸值不合格。 150批次样品中,40批次,5批次不合格样品;肉制品1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粮食加工品1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批次,1批次不合格样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0批次,3批次不合格样品;调味品1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饮料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糖果制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酒类8批次,1批次不合格样品;糕点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乳制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蔬菜制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速冻食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罐头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水产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水果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根据清远市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要求,近期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酒类、乳制品、生鲜乳、蔬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原料乳粉等10类食品39批次样品,经检验全部合格,检验项目见附件1。 总体情况:茶叶及相关制品4批次、糕点1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酒类1批次、乳制品7批次、生鲜乳13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饮料4批次、原料乳粉6批次,全部合格。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2019年1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关于3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称,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211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乳品抽样检测结果,112家乳企305批次乳品全合格
2020年8月,工信部发布了第336批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公示。本文将对第329批次-第336批次共计8个批次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旅居车进行趋势分析。 第329批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共发布产品986个,其中,旅居车(10辆,占比1.01%)
2015年,质检总局针对网络销售的玩具、服装、鞋类、背提包、小家电等5大类11种电子商务产品组织开展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次抽样检验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采取“神秘买家”从电商平台买样或从物流仓库集中抽样的方式,抽取了304家企业生产的363批次电子商务产品。经检验,219家企业生产的259批次产品合格,抽查合格率为71.3%
2020年8月,工信部发布了第336批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公示。本文将对第329批次-第336批次共计8个批次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旅居车进行趋势分析。 第329批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共发布产品986个,其中,旅居车(10辆,占比1.01%)
本报记者 郁德山 为您报道甘肃省质监局二季度对103家企业的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室内装饰用硬聚氯乙烯挤出型材等8种150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检,合格率为76.0%。检查结果表明: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技术力量雄厚,加工能力强,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保持较稳定的水平。如甘肃长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大章友好经营部、兰州腾蛟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等
下面将就可追溯性的导入方法,以一些制造业的生产流程为例,按照顺序进行说明。为确保可追溯性,首先必须要识别零件及产品,对物品及信息进行关联管理。在此过程中,“识别”及“对应化”的概念非常重要
昨天上午,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食药监总局近期组织抽检水果及其制品、焙烤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和薯类及膨化食品等4类食品,发现不合格样品4批次。食药监总局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第三方销售平台立即予以下架,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记者今天上午从食药监总局获悉,此次共组织抽检水果及其制品、焙烤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和薯类及膨化食品等4类食品,33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昨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2015年首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福建省近期经对全省九个设区市粮食及其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等3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抽检结果670批次样品中有38批次不合格,其中涉及厦、漳、泉、龙多家生产经营企业。 此次公布3类食品670批次样品的监督抽检结果,其中粮食及其制品260批次,检验项目包括重金属、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17个指标,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铝、二氧化硫。 抽检调味品291批次,检验项目包括重金属、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27个指标,不合格17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谷氨酸钠、食用盐、氯化物、总砷、铅、三聚磷酸钠、黄曲霉毒素B1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2年第七期抽检结果公示)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2年第七期抽检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检,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的食品总计217批次,不合格1批次。共包含18大类食品。其中餐饮食品3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5批次,调味品7批次,豆制品20批次,方便食品4批次,蜂产品5批次,糕点6批次,酒类7批次,粮食加工品38批次,肉制品20批次,乳制品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蔬菜制品10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0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产制品10批次,速冻食品10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
近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18类食品23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情况见附件。 近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等18类食品23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吉林日报彩练新闻从省食药监局网站上了解到,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了部分调味品、豆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现公布如下: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调味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饮料等10类7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调味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豆制品2批次,不合格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蜂产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28批次,食用农产品1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蔬菜制品9批次,水产制品8批次,饮料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淄博9月1日讯 今天,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20批次食品抽检情况通告,涉及不合格样品2批次。 近期,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餐饮环节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了餐饮食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21大类食品的22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从总体情况看,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餐饮食品8批次;饼干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豆制品4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蜂产品1批次,糕点3批次,酒类7批次,粮食加工品10批次,肉制品14批次,乳制品8批次,食糖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8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调味品11批次,饮料6批次以上均未检出不合格
2018年7月2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据公告,该局近期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抽检8类食品13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0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吴中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九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29类食品251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96批次其中,餐饮食品398批次,12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832批次,1批次不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33批次,1批次不合格。全部合格的有:方便食品69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7批次,蛋制品21批次,茶叶及茶叶制品8批次,粮食加工26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7批次,调味品83批次,肉制品56批次,饼干39批次,罐头19批次,速冻食品139批次,薯类和膨化类食品28批次,糖果制品39批次,蔬菜制品23批次,水果制品26批次,酒类68批次,冷冻饮品12批次,饮料29批次,食糖26批次,水产制品27批次,糕点68批次,乳制品85批次,豆制品22批次,蜂产品4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2批,保健食品60批。 针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部门组织了现场指导,帮助生产经营企业完善管理,不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对不合格食品和相关产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报告摘要: 批次效应是影响高通量数据(如RNA测序)测量的主要来源之一,不同的实验平台、实验室条件、不同的样品来源和人员差异都会导致批次效应,这些差异可能混淆数据并导致虚假的结论,批次效应的校正对于组学实验数据尤为重要。进行批次效应校正的关键输入是批次因子的知识,在许多情况下这些知识是未知的或不准确的,隐藏批次因子的检测成为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次报告将对目前批次效应校正与检测研究中的统计方法、机器学习方法进行梳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