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食药监总局近期组织抽检水果及其制品、焙烤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和薯类及膨化食品等4类食品,发现不合格样品4批次。食药监总局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第三方销售平台立即予以下架,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记者今天上午从食药监总局获悉,此次共组织抽检水果及其制品、焙烤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和薯类及膨化食品等4类食品,33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其中,水果及其制品6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焙烤食品2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粮食及粮食制品148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9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食药监总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河北、山西、浙江、广西等省(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包括第三方平台在内的经营单位所在地北京、江苏、安徽、广西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