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彩练新闻从省食药监局网站上了解到,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了部分调味品、豆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现公布如下: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调味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饮料等10类7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调味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豆制品2批次,不合格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蜂产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28批次,食用农产品1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蔬菜制品9批次,水产制品8批次,饮料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延边、长春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食糖、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水产制品等21类食品34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食用农产品9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1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调味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65批次、豆制品4批次、饼干8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蛋制品5批次、蜂产品5批次、糕点10批次、罐头4批次、酒类22批次、食糖3批次、蔬菜制品1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6批次、水果制品10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糖果制品5批次、饮料23批次、水产制品2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告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通报我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延边、吉林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延边、吉林、珲春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