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新通报!河南这17批次食品不合格!大张、胖东来等上榜》
[大河财立方消息]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8月26日消息,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糕点,饮料,冷冻饮品等8大类食品84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29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
4。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渑池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活)何氏黑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3.3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初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6。孟津县爱亿家鲜生店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36.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初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7。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堂饭店使用的1批次异形盘子、1批次蓝色金边盘子、1批次圆碗,大肠菌群检出值均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8。河南幸福万家商贸有限公司长葛长社路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为0.098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1。平顶山市金篮子贸易有限公司双丰店销售的标称漯河新大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黑芝麻香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68.5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初检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4。新乡市申旺商贸有限公司常青藤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山东亿家福粮油有限公司委托莘县马北油棉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检出值为44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初检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据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洛阳、平顶山、新乡、焦作、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