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
为了节省人力成本,劳务派遣是诸多企业选择的主要方式之一。然而,在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与劳务派遣相关的用工风险也随之增加,无论是派遣机构还是用工企业,在用工的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的事件时有发生。在劳务派遣的过程中,企业该如何降低与之相关的法律风险?下面这起案例给企业和用工单位敲响了警钟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 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我被某公司录用后的6个月内,一直没签订劳动合同,近日,公司通知我说要签书面劳动合同。我同意补签,同时要求公司依照未按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给我补发6个月工资。而公司认为,此前已按照口头约定按月足额向我支付了工资,且现已决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因而拒绝了我的要求
1、负责收集、整理、起草公司各类诉讼案件的公文或资料; 2、配合部门负责人准备起诉状、仲裁书、答辩状、催款函、投诉函等法律文件; 3、协助部门负责人办理相关诉讼案件; 4、完成内部文件草拟、审核等工作; 5、跟踪合同审批流程运行情况,协助优化、修改合同审批流程; 6、协助联系、选聘公司常年及专项法律顾问,并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跟踪; 7、配合公司对相关部门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及培训; 8、协助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1、女性,年龄23-28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考虑; 2、1-2年法务、监察相关经验; 3、熟悉民法、公司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 4、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水平;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政策,适合从事法院、检察、公安、立法和司法行政部门、工商、财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金融、证券、保险、房地产、涉外部门的应用型人才。 1、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 2、到公司主管法律事务; 3、做律师; 4、其他相关领域,如文秘、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师、司法鉴定、法制宣传等工作。国际经济法、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国际私法、合同法、劳动法、外国法制史、房地产法等
导读: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系中国大陆首家以建筑、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领域法律事务为主的专业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系中国大陆首家以建筑、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领域法律事务为主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建纬为客户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及标志性工程建设、房地产项目开发与经营、公司法务及金融证券、环境与资源保护,及其他相关领域
安徽省新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是新葡新京网址集团控股的高新技术企业,是省国资委首批20家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试点企业之一。公司下一步将基于应用等离子体技术全面介入环保产业,开展垃圾飞灰等离子体无害化处理、等离子体治理VOC工业废气等研发项目以及开展火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技术开发等。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新葡新京网址集团系统内招聘锅炉工程师和水处理工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来源:劳动关系处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6-21 10:03 阅读次数: 6月1日,由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承办的2022年首期“和谐同行”劳动关系能力提升培训班(镇海专场)顺利开班,共有来自镇海区40余家企业的50名中高层管理人员、劳动关系工作人员参加。 本次培训着眼于企业用工管理风险防范、企业用工体检自查、工伤保险政策解读等当前劳动用工市场的热点话题,邀请我市劳动关系相关领域的专家作为主讲讲师。整个培训将围绕“劳动合同法精读和解析”“实际劳动争议案例讲解和分析”“职工发生工伤的相关处理”等内容开展,着重向学员们介绍如何正确订立、履行、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如何对企业用工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等
11月14日至15日,农机院举办了为期两天的行政文秘与公文写作、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用工风险防范培训班。农机院党委副书记王学超出席开班仪式并作讲话,农机院中层管理人员、各部门(单位)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门相关人员共80余人参加培训。 王学超在开班讲话中强调,新形势下要求企事业单位的公文制发与处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对办公室人员的公文写作与处理能力和专业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企业用工风险越来越大,如何防范风险是企业管理人员必须解决的问题
债权人转让权的限制:债权必须基于债权的性质.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债权人需要通知债务人;除受让人同意外,债权人转让的通知不能撤销。债权人转让权的限制是什么? 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限制是什么? 1.债权人转让权限制:债权必须基于债权的性质.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债权人需要通知债务人;除受让人同意外,债权人转让的通知不能撤销。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3)依法不得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