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保护法
本文摘要:濮阳第一河务局举行 “五五”普法年中传道活动 9月8日—9月9日,濮阳第一河务局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五五”普法年中传道活动,内容还包括观赏普法专题片、展开普法知识讲座及普法科学知识有奖等,其中普法知识讲座在职工中引发了冷淡反响。此次传道活动以提升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层次性,提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为目的。 濮阳第一河务局举行 “五五”普法年中传道活动 9月8日—9月9日,濮阳第一河务局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五五”普法年中传道活动,内容还包括观赏普法专题片、展开普法知识讲座及普法科学知识有奖等,其中普法知识讲座在职工中引发了冷淡反响
为迎接“三八”妇女节,德保县人民法院通过参加“三八”**周活动、开展妇女儿童**法律宣传咨询等活动,为妇女儿童送上温暖的法律春风。 2014年2月8日,德保县人民法院派出一名妇女儿童**岗的女法官,积极参加由德保县委主办的德保县2014年“三八”**周法律宣传咨询活动,该活动以法律咨询答疑、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德保县人民法院精心准备了多样资料,如《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让妇女们知法、懂法,并学会用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天,共解答群众咨询3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利用”。中国经济需要高质量的发展,需要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的援助。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部分委员就加大打击假冒和打假力度,深化知识产权协调等议题提出了建议或意见
为了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大力宣传我市当地知名企业产品,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拟于2023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服务活动。活动将遵照“突出年主题、注重参与性、务求实效性”为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和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 为了纪念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也为了更加深入的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条文及**知识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消息,近日,一位消费者曝光了国内十数家星级大饭店卫生乱象,令舆论一片哗然,也再一次深深刺痛了广大消费者的神经。尽管这已经不是这类问题第一次被曝光,但这次涉事企业覆盖面之广,星级之高,情节之恶劣,更令人瞠目。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涉事旅游饭店无视消费者利益的侵权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对消费者的主动监督和勇于担当表示赞赏和支持
“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房山区拱辰街道总工会、司法所、招商办、食药监、社会管理办、商业市场科在昊天广场为广大职工群众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者**指南》、《远离非法集资》、《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维护职工权益手册》等材料,有效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意识、法律意识。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700余份
为建立健全保险领域实名管理制度,规范保险业务行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个人保险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3.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邮编:100140)。 请在网页填写、电邮主题、来信信封等处注明“个人保险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提高员工法律知识和**意识,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3月14日,白桑关管理所深入开展“普及**意识 引导诚信消费”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开展知识讲座,向员工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讲师主要围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简介、消费者的八大权利、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的保护方式等六个方面为大家进行了详细讲解
继2018年9月7日“医药合规新动向”论坛第一期活动后,中伦律师事务所于今年11月16日举办了该系列论坛的第二期活动,中伦合伙人傅长煜、律师左玉茹结合多年在医药合规领域的实务经验,立足最新的立法动态与行业发展,针对“药品管理法的修改及其潜在影响”与“医疗器械合规最新进展”两大主题进行了分享与讨论,吸引了来自医药、医疗器械、投融资等领域的众多法务人员前来参加。 傅长煜律师梳理了《药品管理法》的历次变动,简要介绍了每一次修法情况及其特点,从“全面实施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明确企业全过程管理职责、强化药品监管职责和措施、改革药品审批制度、加大违法处罚力度”五方面对此次《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展开详细分析,在此基础上指出此次修法将给行业带来的潜在影响,并将修正草案的有关规定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法律进行比较,提醒大家关注法律之间的衔接问题,最后以介绍业内对此次修正草案的进一步修改建议收尾,其讲解贯穿了《药品管理法》的整个历史沿革、现行情况与未来发展。 左律师以当下大热的“可穿戴设备”为例,主要围绕“可穿戴设备”是否构成“医疗器械”以及相应的合规风险两大部分展开分析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的法律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3月15日上午,在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组织下,四川省珙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珙县双三公园,开展“提振消费信心”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珙县法院干警向广大群众发放了《3.15消费者权益日知识手册》;对群众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讲,引导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消费纠纷;并结合审判实践中消费者**纠纷中常遇到的上当受骗、质量问题、售后保障、商家霸王条款等问题,对现场群众进行详尽解答,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引导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观,实现科学、理性、安全消费。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珙县法院共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既为消费者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更为群众提供了贴心、细致的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依法**意识,实实在在为群众排忧解难,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