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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良 深圳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系研究员。主要从事计算机辅助药物分子设计与合成。(1)发展基于密度泛函理论的药物分子设计方法和基于靶标的药物分子设计;(2)对成功设计的药物分子进行合成和生物活性测试
具有极佳的透明度和光泽度,能让食物看起来新鲜且精致。置于-40℃冷藏环境的产品也能保持其特有的物性。 永合自建厂以来一直专注于双向拉伸聚苯乙烯(OPS)片材的生产和应用的改进和创新,已获得了16项国家专利技术认可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深圳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及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我校于2021年1月19—20日对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资格的63名乒乓球项目考生进行了体育专项测试,现将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另,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2.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2021年1月25日12:00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受理电话:0755—26536235; 3.我校进行的考试成绩不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符合条件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未获得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4.招生咨询方式、监督和投诉渠道:
您好,欢迎来到深圳市宏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免费咨询:0755-86242126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中祥路8号君翔达大厦A栋2F 苏宁小店是苏宁旗下社区型便利店,与传统便利店不同,苏宁小店会根据用户的核心需求提供多样化的商品选择,尤其是它的主战场——全国成千上万个社区,苏宁小店主要围绕用户和用户家庭的“厨房”,主打生鲜、果蔬、热鲜食等品类,致力打造成为每个社区的“共享冰箱”,让用户的日常,尤其是缺乏集中采买时间的工作日期间,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享受到最新鲜的食材和最美味的熟食。 2018年苏宁小店的开店速度令人咋舌:第一季度新开190家;4月初收购迪亚中国300余家,五一期间新开72家。而5月底,苏宁小店即将迎来第500家分
11月26日,记者从全省部分高等院校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会及业务培训会上获悉,我省已有11所高等院校申报了文物,申报数量超过99万件(套),占到全省申报文物总数的一半以上。 11所高校中,四川大学申报数量最大,超过90万件,涉及石刻、书画、陶瓷、青铜器、古籍、动植物标本等多个种类;西南民族大学、成都理工大学申报的文物数量也都在1万件以上;此外,西华师范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绵阳市职业技术学院、民航飞行学院新津分院等高校都有文物申报。目前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登录平台已上线运行,这些文物的数据录入及文物认定工作正逐步推进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大鹏新区葵涌中学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老师1名,具体岗位参见《大鹏新区葵涌中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利用”。中国经济需要高质量的发展,需要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的援助。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部分委员就加大打击假冒和打假力度,深化知识产权协调等议题提出了建议或意见
2012年2月9日拉萨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2年2月16日拉萨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公布 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的规划和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建成区、县(区)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维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城市景观风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以及相关活动
由于吸波材料高功率雷达、通信机、微波加热等设备的应用,防止电磁辐射或泄漏、保护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是一个全新而复杂的课题,吸收材料就可达到这一目的。另外,如今的家用电器普遍存在电磁辐射问题,通过合理使用吸收材料及其元器件也可有效地加以抑制。 由吸波材料体装饰的壁面构成的空间称为微波暗室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及《财政部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有关财政工作的通知》要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已启动2022年第二季度廉租补贴发放工作。经相关部门联审,现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5日,公示期限为15天。公示期间如存在异议,请将相关情况书面反馈至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