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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有关规定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房源实际情况及各群体实际住房需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22年4月6日发布了《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大鹏新区单位人才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2022年度第一批次)》,并于2022年4月17日完成了申请受理工作。现已完成对住房需求单位的单位人才拥有房产情况、享受政策性住房、人才安居补贴领取情况等信息的初步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及选房排序予以公示,名单和有关信息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11日,共15个自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