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出《关于现职法官不得担任仲裁员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就全国人大代表关于法官可否被仲裁委员会聘任,担任仲裁员的询问答复了全国人大代表。现将有关精神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法官担任仲裁员,从事案件的仲裁工作,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超出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职权范围,不利于依法公正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各银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工商局(市场监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省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为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迅速,以暴力催收为主要表现特征的非法活动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各有关方面要充分认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必要性和暴力催收的社会危害性,从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保持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认真抓好相关工作。 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多方施策、疏堵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资金健康有序流动,对相关非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我国拟立法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上限防止出现“编外法官”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王琦、熊丰)一些法院固定指派少数人民陪审员长期参加陪审,形成“编外法官”“驻庭陪审员”。针对此,正在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人民陪审员法草案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与审判案件的数量上限,并向社会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介绍,设立参审案件数上限,是为了有效防止“驻庭陪审员”“编外法官”的出现
上述的宅基地补偿金如何分配,2014年6月,被告将拟好的《哨口村宅基地征地补偿金分配方案》(下称分配方案)分发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表决,该方案规定上述补偿款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均分配,2014年7月,被告将表决结果予以公示,同意并通过了分配方案。2014年7月15日,被告通知各村民组开始发放宅基地征地补偿金。 在很多拆迁项目中,村委会出于平衡村民之间不平等心态或者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利用村民会议的决定,制定对村民的宅基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补偿方案表面上是体现了村民自治,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又会在分配方案中强调平均分配,体现公平公正,看似合情合理,照顾了所有人的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已于2014年10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1月3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明确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二)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 (三)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
《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给予指导的函》(深府办函〔2016〕112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2条规定,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的案由是原行为主体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行政复议机关是因为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成为原行为主体的共同被告,不是直接因为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履行。”这一条规定了对被执行人已经到期的债权的执行,没有包括未到期的债权,也就是预期的债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订立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二、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三、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2022年4月2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上海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典型案件》,共十个案件入选,我所代理的“禧玛诺”变速器专利侵权纠纷案入选并位列第一。 本案判决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约定赔偿方式及其效力进行了有益探索,并论证了约定赔偿方式的惩罚性功能,本案确立的相关裁判规则对同类案件审理给予了参考指引。本案判决对故意侵权、重复侵权和以金蝉脱壳方式故意逃避侵权责任的行为予以严惩,切实贯彻了对恶意侵害知识产权予以严惩的法律精神,获得了业界广泛好评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及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机构代为接受法律援助申请工作的通知》(甬司发〔2010〕56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司发〔2012〕87号)、《关于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的实施意见(甬司发〔2013〕65号)》、《关于落实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的实施意见》(甬司发〔2013〕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