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两部司法解释针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及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细化了《物权法》有关概念,增强了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为宣传学习这两部法规,解决物业管理实践中的疑难问题,遵照省建设厅的工作布置,湖南省房协将于近期邀请湖南省高院和物业管理的有关专家举办《物权法》相关司法解释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部司法解释的起草过程、指导思想、突出特点及法理依据; (二)结合典型案例,对《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主要内容加以解读: 1、业主身份的界定、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划定、面积和人数的认定方法、业主权利义务的范围; 2、车位车库纠纷的处理、业主自治重大事项的范围、住改商纠纷的处理、利害关系业主的认定; 3、业主撤销权和行使以及业主知情权和保护等
股权转移需要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新的股东资格证明、公司章程的修正案、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等。股权转让的流程有,召开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股权转让申请等。 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如由代理登记机构代理还需提交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 5.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6.如是向公司以外的人张股权还需提交股东会上决议的原件; 7.股权转让协议; 8.涉及到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股权变更就必须要进行审批,还需要将批准文件提交到相关部门
2017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裁定,“滨河九粮液”商标与“五粮液”商标共同使用在相同商品上不会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不构成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至此,历经5年之久的商标纠纷,最终以“滨河九粮液”的胜诉结案。 理由1,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滨河集团于1987年7月21日就申请注册了“滨河集团”商标,并于1988年2月20日被核准注册,该商标经过30年使用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滨河”作为“滨河九粮液”商标的主要组成部分,已经在相关公众中与滨河集团形成对应联系
2017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裁定,“滨河九粮液”商标与“五粮液”商标共同使用在相同商品上不会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不构成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至此,历经5年之久的商标纠纷,最终以“滨河九粮液”的胜诉结案。 理由1,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滨河集团于1987年7月21日就申请注册了“滨河集团”商标,并于1988年2月20日被核准注册,该商标经过30年使用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滨河”作为“滨河九粮液”商标的主要组成部分,已经在相关公众中与滨河集团形成对应联系
1988年9月,石狮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建市,同年12月31日石狮市人民法院挂牌成立。成立至今,工作人员从27名发展现在的105名,设有12个内设机构、2个派出机构(湖滨法庭和祥芝法庭)和1个直属机构(法警大队)。全院干警中研究生学历13人,本科学历87人,本科以上学历占干警总数的95 %,1980年以后出生的干警占比达49%
欢迎访问昆山长安网,今天是2020年9月18日 星期五 全站搜索: 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和制度,贯穿于一审、二审和再审。在民事案件中,有时会遇到当事人达成部分调解协议,或部分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请求法院确认的情况。 部分调解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当事人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就此先行确认并制作调解书
【绿会4月10日北京讯】今日,绿会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幼儿园毒地案结案。该案是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第一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2017年4月10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色发展基金会)与北京市朝阳区刘诗昆万象新天幼儿园(以下简称刘诗昆幼儿园)的公益诉讼以调解方式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结案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2017年1月15日时事新闻(国内+国际) 2016年-2017年时事政治将以常识的形式融入到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行测题目中,时事政治是备考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的你必看内容。为方便考生阅读,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将2017年1月15日时事新闻(国内+国际)整理发布如下,全面备考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可参考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用书(点击订购)。 1、1月13日春运首日,全国铁路发送旅客864.5万人次,同比增加170.8万人次,增长24.6%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 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在商标法领域,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通常不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只要构成了法律规定的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就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注册商标强保护以及引导、鼓励商标注册的立法背景下,在认定侵权事实成立时,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并合理确定责任承担方 式,对于社会和商标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均衡有积极意义。 有这样一个案例:A中心成立于2010年,从事母婴护理服务,拥有“新世纪”文字商标的专有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