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以下四种情况,诉讼时效为1年: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民事权利;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经声明的,买受人或受害人向出卖人、商品制造人要求赔偿的民事权利;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租人向延付或拒付租金的承租人要求给付租金及赔偿损失的民事权利;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寄存人向保管人请求赔偿的民事权利。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产品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我国票据法对诉讼时效分三种情况进行规定,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银行汇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它的流通性很强,在日常工作中就会出现由于管理不善、疏忽大意等原因,造成银行汇票丢失的情况,那么银行汇票丢了怎么办呢?银行汇票的法律效力强吗?关于大家的疑问,之了君来给大家解答一下。 银行汇票是一种银行让渡的现金支付凭证,它有较强的法律效力的。它是由发出汇票的人(支付人)出具的一种有价证券,具有法律效力
属于附属的票据行为,只能适用于汇票,是汇票的特点之一,主要目的是在防止到期日前执票人行使追索权,也就是阻止期前追索权的行使[1]。简单地说,是由预备付款人或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承诺:如果付款人不付款,而执票人对被参加承兑人行使追索权时,由参加承兑人付款。 当汇票到期执票人没有获得付款,或到期日前没有获得承兑,或因其他法定事由无从为承兑的提示时,执票人在行使或保全汇票上的权利后,本来可以行使追索权,而为了防止追索权的行使,于是由预备付款人或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汇票的正面签名,并记载参加承兑之意旨、被参加人的姓名以及年、月、日”[2],也就是做成参加承兑的票据行为,成为参加承兑人,借此承诺:若付款人不付款,而执票人对被参加承兑人行使追索权时,由参加承兑人兑付票据金额
民商法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主要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商法(包括商主体法和商行为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海商法等。 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可就读院校: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
当事人间声请本票准许强制执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相对人签发如附表所示之本票,内载凭票交付声请人各如附表所示之金额,及自各如附表所示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偿日止,按六计算之利息,得为强制执行。 程序费用新台币壹仟元由相对人负担。 一、声请意旨略以:声请人执有相对人签发如附表所示之本票,并免除作成拒绝证书,讵于届期后提示均未获付款,为此提出本票39张,声请裁定准许强制执行等语
上列当事人间声请对本票准许强制执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相对人于民国一百零八年七月二十日签发本票内载凭票交付声请人新台币(下同)陆拾万元,及自民国一百零九年七月三十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计算之利息,得为强制执行。 一、本件声请意旨以:声请人执有相对人签发如主文所示之本票,讵经提示未获清偿,为此提出本票一件,声请裁定准许强制执行。 二、本件声请核与票据法第123条规定相符,应予准许
上列当事人间声请对本票准许强制执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相对人于民国一百零八年七月二十日签发本票内载凭票交付声请人新台币(下同)陆拾万元,及自民国一百零九年七月三十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计算之利息,得为强制执行。 一、本件声请意旨以:声请人执有相对人签发如主文所示之本票,讵经提示未获清偿,为此提出本票一件,声请裁定准许强制执行。 二、本件声请核与票据法第123条规定相符,应予准许
上列当事人间声请对本票准许强制执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相对人于民国一百零八年七月二十日签发本票内载凭票交付声请人新台币(下同)陆拾万元,及自民国一百零九年七月三十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计算之利息,得为强制执行。 一、本件声请意旨以:声请人执有相对人签发如主文所示之本票,讵经提示未获清偿,为此提出本票一件,声请裁定准许强制执行。 二、本件声请核与票据法第123条规定相符,应予准许
微信扫码(手机端可以保存二维码图片,打开微信扫一扫) 承兑是一种票据行为,其是有相应的流程的,比如说出票人的提示承兑、承兑人回复提示承兑、出票人收到回复等过程。 出票人在出票登记信息后,将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前,提示付款人承兑,请求其承诺到期的行为。 提示承兑的行为人为提示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中为出票人,相对人为被提示人,即付款人
如何防范电子承兑汇票风险的3个陷阱,在日常汇兑、支付、结算、信用、融资等多种功能都通过电子票据进行,而且随着普及率提高近年使用率越来越多。相对于其他行业,电子票据业务被行业认为是最安全的形势。不过随着媒体曝光13亿电子票据案,经过事件发酵也令人们对电子票据的风险性产生疑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