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
由于票据是流通的金钱有价证券,所以票据诈骗的危害要大大甚于一般的诈骗,它的一个行为可能会危及相当大范围内的经济链条。所以,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必须对票据诈骗行为给予严厉打击。票据法规定了对上述票据欺诈行为,均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银行承兑汇票流通中,能见到的是背书中ABCD连续背书的,但出现了一种如A让与BC让与D,即缺了B让与C的环节,缺乏了B与C之间的背书,称之为断头背书。断头背书是背书不连续的现象,一般被认为只是影响持票人权利和债务人的完责问题。我国《票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安庆市天逸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逸公司)成立于2006年,公司集建筑劳务分包,劳务派遣,劳务输出,建筑、劳务开票,建材零售,劳保用品销售、建筑机械租赁于一体的建筑劳务工程公司。公司具有混凝土作业、砌筑作业、钢筋作业、木工作业、油漆作业、焊接作业、抹灰作业、模板作业、脚手架作业、石制作、水暖电安装等建筑劳务分包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天逸公司现有职工240人
汇票背书的形式有很多种,其中空白背书也是常见的一种背书形式。 那么,什么是汇票空白背书? 所谓汇票空白背书,指的是背书人不记载被背书人,仅签名于汇票背面以表明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 汇票空白背书的必要记载事项只有一项,那就是背书人的签名
支票、汇票等票据作为简便高效的付款方式,在实践中使用颇多。人们经常说票据行为具有无因性,那么取得票据之后,是否就代表着双方已就相关交易或债权进行了结算,如出现票据无法兑付的,能否单凭票据主张权利?对此,越秀法院的李学辉法官为您解答。 票据的无因性通俗理解为,票据持有人依据票据向出票人及前手主张权利时,无需考虑票据开出的原因
什么是融资商业本票?融资商业本票是指依法登记的公司组织和政府机构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票据一般企业发行的融资商业票据多由金融机构保证,但下列情况下的票据不得由金融机构保证 (一)上市公司财务结构健全,取得银行授予信用额度承诺发行的本票。 (二)政府机构发行的本票。 (三)证券金融事业发行的本票,由股票有限公司组织,财务结构完善
所谓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其实就是指在票据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持票人向商票债务人提示付款;若超过法律规定的限期,就会丧失对于前手的追索权,只能那个向承兑人或出票人行使权力。 而这个商票提示付款期限,是商业承兑汇票在商票到期承兑前最好有操作的一个行为,毕竟这样可以更大程度的保障持票人的利益。 那么,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怎样的呢? 关于这商票付款期限,在票据法上是有明文规定的
转账代付是由付款人或承兑人指定的其他人(通常应为银行)代替付款人进行付款。简单的说是指各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的收付事宜的业务。 在现实的票据活动中,由汇票上所载付款人本人直接付款的,仅为银行承兑汇票,在此种情况下,承兑银行是作为汇票上当事人亦即票据债务人,履行其票据债务
票据状态为保证待签收,为什么一定要拒签? 所谓保证待签收,就是该票据状态为保证待签收,而一旦签收了该票据,那么你就会成为该票据的保证人,也会承担着相应的票据义务。 银票的开立一般有两种,一是授信开立,另一种是担保开立。 对于前者,票据直接开出来到银行审批,授信额度内系统审批后通过;后者是通过类似保证金的方式进行开立一些很小企业开立票据,银行要其保证金比例很高,有的企业就会找有资质的人做保证,希望银行给予开立票据,或者说某类机构给予了此出票人或承兑人保证
票面无效的银行汇票。包括要素不全的汇票、金额及日期涂改过的银行汇票、破损严重无法辨认的票据以及伪造、变造、克隆的票据等。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被拒绝付款的银行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