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人
电子商业汇票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质押
电子商业汇票(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质押,是指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为了给债权提供担保,在票据到期日前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进行登记,以该票据为债权人设立质权的票据行为。对于主债务到期日先于票据到期日,且主债务已经履行完毕的,质权人应按约定解除质押。主债务到期日先于票据到期日,且主债务到期未履行的,质权人可行使票据权利,但不得继续背书(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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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扫码(手机端可以保存二维码图片,打开微信扫一扫) 承兑是一种票据行为,其是有相应的流程的,比如说出票人的提示承兑、承兑人回复提示承兑、出票人收到回复等过程。 出票人在出票登记信息后,将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前,提示付款人承兑,请求其承诺到期的行为。 提示承兑的行为人为提示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中为出票人,相对人为被提示人,即付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