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人
票据权利时效与提示付款期限的区别是什么? 对于票据市场参与者来说,有很多票据知识都是要清楚的。比如说票据权利时效与提示付款期限,就得搞清楚这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在此,商票易小编在此跟大家详细分析一下,希望可以让大家更好的理解
当商业电子承兑汇票被拒付时,持票人采取了别的办法,但是承兑人依没有兑付相应的票据的话,持票人是可以起诉承兑人的。 在相关法律规定上,商业电子承兑汇票的诉讼是一定时效的。 那么,商业电子承兑汇票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会依法保护权利人的权利
1,票据诉讼的举证责任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 依照《票据法》第四条第二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持票人有责任提供诉争票据。该票据的出票,承兑,交付,背书转让涉嫌欺诈,偷盗,胁迫,恐吓,暴力等非法行为的,持票人对票据的合法性应当负责举证
为进一步规范票据业务,加强票据管理,根据《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第4号)、《商业汇票信息披露操作细则》(票交所公告〔2022〕1号)等要求,现将票据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允许各单位开具期限超过6个月以上的票据; 2.各单位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延期披露,承兑人逾期、持续逾期的,将暂停其承兑业务权限,即:无法应答承兑申请; 3.各单位构成持续逾期、延期披露的,将暂停其向财务公司申请办理承兑业务的权限,即:无法在财务公司办理票据承兑业务; 4.各单位构成持续逾期、延期披露的,将暂停其对自身持有票据进行贴现申请的权限,即:无法进行贴现申请; 5.各单位构成持续逾期、延期披露的,将暂停其对自身持有票据进行质押、保证申请的权限,即:无法进行质押申请、保证申请。 (1)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是指存在信息披露不完全、不规范、不及时的情况; (2)延期披露:是指存在连续3个月以上未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 (3)承兑人逾期:是指承兑人在6个月内发生3次以上票据逾期,且月末有逾期余额或当月有票据逾期行为发生; (4)持续逾期:是指承兑人在6个月内发生3次以上承兑人逾期。 上述要求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依法合规开展票据业务,维护自身票据市场信用,防范票据业务风险
所谓买断式承兑汇票,是指该承兑汇票操作过买断式转贴现了,且不可回购的承兑汇票。简单来说,就是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将汇票的全部权利转让给贴现银行,不可回购的一种贴现方式。 通俗来说,应该是已经买断了你的票据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是持票人依照票据法享有的、当票据权利因时效或者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消灭时,能够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与其未获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的权利,亦称“利益返还请求权”。 为了让大家更深入的了解,在此,小编深入分析一下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 享有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持票人,可以是因转让背书而取得票据的最后转让人,也可以是由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还可以是应被追索而向追索权人清偿了债务而取得票据的背书人,或者是因清偿了保证债务而持有票据的保证人
2月9日,山东银保监局公布的消息显示,山东宝益丰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宝益丰总公司),因存在利用业务便利为亚太财险烟台中心支公司牟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被中国银保监··· 今日,鲁网·泰山财经记者从上交所获悉,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东财金集团”)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共菏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菏泽市监察委员··· 乐居财经彦杰 2月10日,深交所官网公告显示,深交所终止对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互联网传媒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山东省互联··· 2023年2月10日深交所披露:2023年2月7日,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 鲁网2月13日讯近日,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23年2月)》。其中,鲁能泰山曲阜电缆有限公司、莱芜鲁能开源集团电··· 2月14日消息,山东航空近日在披露的2022年业绩预告中,被曝2022年净资产再度出现负值,山东航空将面临强制退市风险
不管是对于持票企业还是持票人,在持有电子承兑汇票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所持有的的票据被拒付的情况。而票据承兑人是不可以无理由拒付,想要拒付该票据还是得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 电子承兑汇票法定拒付理由有: (一)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未履行约定义务; (二)持票人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 (三)持票人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 (四)持票人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 (五)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 (六)超过提示付款期未说明合理理由; (七)被法院冻结或收到法院止付通知书; 拒付理由之一,官方回复叫“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账户余额不足” 当持票人在企业网银操作提示付款后,承兑人拒付之后,票据状态会变为“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也可以追所有人)”
这是一份票据业务考试测试题,是银行内部某次票据业务考试所用的测试题!有装订线,可以打印成试卷形式。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合计8分) 1、贴现: 是指已在我行开立银行结算帐户的持票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向贴现银行背书转让,贴现银行扣除贴现利息后向其提前支付票款的行为。 2、协议付息贴现:指持票人在其合法持有的票据到期前,以背书转让的方式向贴现行申请贴现,贴现利息由协议约定的付息方承担,贴现行按票面金额或在协议条件下的相关金额向持票人提前支付票款的业务
票据保证是什么意思?保证人必须记载的事项是那些? 票据保证是什么意思? 所谓票据保证,就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以负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且签章,然后将票据交给请求保证人之一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出票人、承兑人保证记载在汇票的正面,对背书人保证记载在票据反面。 保证不在票据上记载的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而仅仅发生民法上的保证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