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
监察委员王美玉针对媒体询问有关监察院正在惩戒法院审理中的翁启
监察委员王美玉针对媒体询问有关监察院正在惩戒法院审理中的翁启惠再审上诉案,监察院发给惩戒法院两份意见完全冲突的答辩公文,说明如下: 一、 司法及狱政委员会8月11日确实讨论是否追认针对翁启惠提出第三本调查报告的三位委员,在七月底要求业务处以监察院名义发文给惩戒法院。这是监察院史无前例,同时发给惩戒法院两份意见全然冲突的公文,一份是由弹劾案原提案委员(即本人)提出,针对惩戒法院的判决认为没有违背法令,一份是由三位委员提出,认为惩戒法院的判决违背法令,这两份公文是同一时间以监察院的名义发给惩戒法院。 二、 三位委员未依规定先经委员会讨论决议,就将个人意见迳送监察业务处发函给惩戒法院,这是违反调查报告提出后之处理程序,并干预翁启惠案原提案委员行使弹劾权,形同先斩后奏,程序不正义的作为,当然不能遵从
反对陈菊担任监察院长,国民党团28日下午冲进立法院议场**
反对陈菊担任监察院长,国民党团28日下午冲进立法院议场**,蓝绿爆发肢体冲突。 反对陈菊担任监察院长,国民党团28日下午冲进立法院议场,不过占领不到20个小时,就被民进党团破门而入,蓝绿爆发肢体冲突,现场乱成一团。对此,昨(29日)民进党靠多数优势表决通过临时会提案,监察院人事同意权案也确定在7月17日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