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字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屡有网络销售货物或劳务之卖家被检举未依法申请税籍登记逃漏税。该局特别提醒,个人以营利为目的透过网络销售货物或劳务应申办税籍登记有最新规定,依财政部109年1月31日台财税字第10904512340号令释,个人以营利为目的,透过网络销售货物或劳务,于“当月销售额”达营业税起征点时(销售货物8万元、销售劳务4万元),应即向国税局申请税籍登记。 该局说明,过去规定个人以营利为目的,透过网络销售货物或劳务,如果每个月销售货物或劳务之销售额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者,得暂免向国税局办理税籍登记,其“每月销售额”之认定,以最近6个月之销售总额平均计算
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在职场工作的人都较为了解的,因为大多数人每月都是需要进行这一税款的交纳的,但是我国的税法规定有一些经济的收入,是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的,那么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职工哪些补贴不交个税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 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2005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被继承人生前赠与股票并办妥赠与税申报,如死亡时尚未办理过户,股票仍属被继承人所有,全体继承人与受赠人解除该赠与时,得申请撤回赠与税申报。 该局说明,财政部92年10月17日台财税字第0920456222号函规定,被继承人生前赠与股票,如经查明尚未办妥股东名义变更登记(以公司股东名簿为准),且被继承人死亡时该股票仍属其所有,则全体继承人与受赠人解除该赠与时,可申请撤回赠与税申报。 该局举例说明,甲111年2月1日将持有未上市(柜)A公司股票30000股赠与朋友丁,并于同年月8日办妥赠与税申报及缴清赠与税款
专科以上学校办理产学合作征免营业税规定案,检送财政部109年2月26日台财税字第10804666690号令。 教育部修正“教育部补助办理家庭教育活动实施要点”,名称并修正为“教育部补助推展家庭教育实施要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09年2月3日以台教社(二)字第1080187082B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教育部奖助机关机构学校法人及团体推展家庭教育办法”,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以108年11月19日以台教社(二)字第1 080163144B号令订定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法规条文)1份,请查照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31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9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0年度第二次分红。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照2020年4月24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在职场工作的人都较为了解的,因为大多数人每月都是需要进行这一税款的交纳的,但是我国的税法规定有一些经济的收入,是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的,那么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职工哪些补贴不交个税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 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我国学术或研究机构分配股票予我国创作人申请股票适用缓课所得税作业办法”施行日期已于108年12月31日届满,当然废止。 “世新大学教师研拟产学计划提案补助办法”,业经108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三次行政会议(109.03.12)通过废止,并陈请校长核定,请查照。 专科以上学校办理产学合作征免营业税规定案,检送财政部109年2月26日台财税字第10804666690号令
“我国学术或研究机构分配股票予我国创作人申请股票适用缓课所得税作业办法”施行日期已于108年12月31日届满,当然废止。 “世新大学教师研拟产学计划提案补助办法”,业经108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三次行政会议(109.03.12)通过废止,并陈请校长核定,请查照。 专科以上学校办理产学合作征免营业税规定案,检送财政部109年2月26日台财税字第10804666690号令
张贴者:2012年8月28日 下午5:45新竹县记账士公会 [ 已更新 2012年8月28日 下午5:45 ] 财政部表示,不动产评价委员会组织规程系依据房屋税条例第9条及契税条例第13条规定授权订定,自89年5月16日修正迄今已逾10年,随社会环境变迁及相关法规异动,部分规定有配合修正之必要,经重新检讨该委员会组织成员应具备之行政经验、专业知识,并配合地方政府所属机关业务职掌及作业需求,以101年8月22日台财税字第10100166620号令修正发布“不动产评价委员会组织规程”部分条文。 财政部进一步说明,为使不动产评价委员会充分发挥功能,评价制度与时俱进,俾健全房屋评价作业,合理课征房屋税及契税,本次修正重点如下: 一、修正委员遴聘人选及人数,包括增聘不动产估价师代表及建筑开发商业同业公会代表各1人,建筑师公会专门技术人员修正为1或2人,并删除农会代表;另将委员会人数由11人修正为13人至15人。 二、配合房屋税条例第11条第2项房屋标准价格每3年重行评定1次之规定,修正常会开会时间为每3年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