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条
有人认为第二个合同是无效的,因为它侵犯了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利。这种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原因在于:既然第一个买卖合同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屋的所有权还保留在卖方的手中,卖方当然享有包括处分权在内的所有权的四项全能
上述的宅基地补偿金如何分配,2014年6月,被告将拟好的《哨口村宅基地征地补偿金分配方案》(下称分配方案)分发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表决,该方案规定上述补偿款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均分配,2014年7月,被告将表决结果予以公示,同意并通过了分配方案。2014年7月15日,被告通知各村民组开始发放宅基地征地补偿金。 在很多拆迁项目中,村委会出于平衡村民之间不平等心态或者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利用村民会议的决定,制定对村民的宅基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补偿方案表面上是体现了村民自治,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又会在分配方案中强调平均分配,体现公平公正,看似合情合理,照顾了所有人的利益
根椐人事部、建设部96年下发的《关于建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建设部75号令《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 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是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核、审查、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备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决)算、标底价、投标投价的编审;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审;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它事项。 1、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遵纪守法、秉公办事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通奸罪能否只告配偶或只告与其**之人?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本文规定,告诉乃论之罪,对于共犯之一人告诉或撤回告诉者,其效力及于其他共犯,称之为“告诉之主观不可分原则”。所以假如提起告诉,不能只告配偶或只告与其**之人,这是因为告诉系对于犯罪事实为之,并非对于特定之犯人为 之,因之,告诉权之行使,仅就该犯罪事实是否 告诉有自由决定之权,并非许其有选择所告诉之犯人之意。虽然,依照法条明文,告诉之主观不可分,仅适用于“告诉”及“撤回告诉”两种情形,但实务将其扩张 至其他情形,承认所谓“不得告诉之主观不可分”及“不得自诉之主观不可分”
公司之子公司收购公司全部或主要部分之营业或财产,符合下列规定者,得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行之,不适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应经让与公司与受让公司股东会决议之规定及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至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 一、该子公司为公司百分之百持有。 二、子公司以受让之营业或财产作价发行新股予该公司。 三、该公司与子公司已依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记者从市粮食局获悉,日前,《东营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经市政府研究通过,自2016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4日,2003年发布的《东营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2号)同时废止。 《办法》由原来的二十一条增加至三十九条,明确了地方储备粮储存及轮换费用补贴标准,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地方储备粮储存费用补贴标准明确为每吨每年100元,轮换费用补贴标准由每轮换期每吨80元提高到100元;对承储企业、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在地方储备粮收购、存储、轮换、动用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
相信目前很多人对于租客迟迟不搬离怎么办呢方面的知识都特别想要了解,此刻高师傅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租客迟迟不搬离怎么办方面的知识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 宋玲迪律师表示,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民法典》第十四章详细规定了“租赁合同”。 第七十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当行为人在没有拿到经营许可证的时候,如果就开始营业就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构成非法经营罪的罪行比较严重的时候,可能会需要判刑。那么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关于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非法经营罪,是指【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配偶与人通奸,他方可否请求损害赔偿?能否主张不负同居义务(拒绝同居)?可否请求判决离婚? 有配偶之人而与人通奸,故应受道德上及法律上的责难,他方得于知悉犯人时起六个月内提出通(相)奸罪的告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项、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项)。 但如果夫妻直接对簿公堂,互相攻击,有违家庭秩序,显非所宜,故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对于配偶,不得提起自诉。 因此,另一半与人通奸,配偶不得对其提起自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