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法
“金管会希望广纳各方意见!”金管会副主委黄天牧今天在《区块链应用法律高峰论坛》表示。 台湾金管会已在今年六月,正式推出证券型代币(STO)的初步监理规范,未来将对STO采分级监理规范,以募资金额3000万元为限额,超过3000万以上,就必须先进入沙盒实验,实验成功后将依《证券交易法》规定办理。 此外,金管会也规定,募资规模3000万台币以下的STO募资案,其募资对象必须为专业投资人,并规定每位专业投资人之自然人投资金额门槛为30万元台币
依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如下: 本公司年度总决算如有盈余,应先提缴税款、弥补累积亏损,次提存百分之十之法定盈余公积,并依证券交易法规定,提列特别盈余公积,其余除派付股息外,如尚有盈余,由董事会依据本公司之股利政策拟具分派议案,提请股东会决议分派股东红利。 依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之一规定如下: 本公司股利政策系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并依公司资本及财务结构、营运状况、盈余及所属产业特性及周期等因素所决定,采稳健原则分派,盈余之分派除依前条规定办理外,当年度股东红利之分派,在无特殊情形考量下,以不低于当年度税后盈余50%为原则,其中现金股利之发放将不少于全部股利发放金额之百分之十。
加盟总部签约没有给审阅期,可主张无效吗? 最近被问:加盟总部签契约没有给五天的契约审阅期,签了才后悔,可以主张契约或契约条款无效吗? 之所以会有这问题,我想大概是问的朋友看到消费者保护法有契约审阅期的规定。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 11 条之 1规定,业者若违反给予消费者合理审阅期间之规定,依照消保法第11 条之1第3项规定,消费者得主张条款不构成契约之内容。例如依照政府所汇整定型化契约审阅期间,国内旅游至少要给1天审阅期、买车要给3天审阅期、瘦身美容要给7天审阅期(题外话:大概是担心想瘦身的消费者冲动行事,所以给7天),如果没有给以上审阅期的话,消费者可以主张条款不构成契约之内容
前天(17 日)上午首尔警方大举前往 YG Entertainment 总公司搜查与梁铉锡、胜利有关的物证,今天他们也透露了接下来的调查方向! 首尔地方警察厅的智能搜查队上周六前往 YG 位于麻浦区的总公司进行搜索,并查封了包含手机在内的物证。而今天警察厅相关人士表示:“警方会根据查封物品的分析结果,在近期传唤梁前代表,不过应该不会是本周。” 梁铉锡与前 BIGBANG 成员胜利最近都因疑似为海外远端赌博提供资金,而双双以惯性赌博、违反外汇交易法的嫌疑被立案调查
为确保事业公平竞争,维护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避免瓦斯安全器材业者以不当销售行为,形成不公平竞争,特订定本处理原则。 (一)瓦斯安全器材:指具有瓦斯超流量切断功能之瓦斯调整器。 (二)瓦斯安全器材业者:指从事瓦斯安全器材销售相关行为之事业(含自然人及团体),包含瓦斯安全器材之制造商、供应商、经销商或零售商等
刘允正律师为一专业诉讼律师,累积多年经验于公司法、证券交易法、营业秘密、专利、商标、著作等智慧财产案件、仲裁、工程会调解事件、跨国争议处理等领域。 刘律师毕业自台湾大学法律系司法组,并以优秀成绩获取本国律师资格,随后进入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实习,除办理一般诉讼案件外,并参与海外上市、公司并购案件。刘律师于实习完毕后,即前往美国纽约大学深造
期货信托事业运用每一期货信托基金,应依主管机关规定之格式及内容于每会计年度终了后二个月内,编具年度财务报告;于每月终了后十日内编具月报,向主管机关申报。 前项年度财务报告,应经主管机关依证券交易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核准之会计师查核签证,并经基金保管机构签署。对不特定人募集期货信托基金之期货信托事业并应予以公告之
Kin 基金会目前已与 Coinbase 为这场运动预留了 500 万美元,以便在法律上采取措施,同时 Kin 基金会呼吁其他人为该项活动捐款,并在他们网站上提供了一个 Coinbase 的钱包地址,人们可以直接将数字货币打到这个地址来支持该活动,目前该活动已筹集了 25.95 万美元。 Kin 基金会还声称,如果他们能在法庭上胜出的话,那么一个全新版本的豪伊测试将会被建立,对于加密货币行业来说,这将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事情。 首先,Odaily 星球日报先为大家讲解一下什么是“豪伊测试”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已针对 GPU 大厂辉达(NVIDIA)罚款 550 万美元,原因是 NVIDIA“未充分披露加密货币挖矿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SEC 在公告中指出,NVIDIA 违反了 1933 年证券法第 17 条以及 1934 年证券交易法的披露规定,即“对重大事实的不据实报告或漏报,以获得金钱或财产”。 SEC 表示,在 2018 年连续几个季度的财报中,NVIDIA 涉嫌隐瞒加密货币挖矿是带动显卡销售增长的关键因素,因此误导了想知道挖矿对 NVIDIA 业务有何影响的投资人
纽约商品交易所因雇员违法遭CFTC指控,被罚数百万美元! CFTC(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宣布,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已签署同意书,就CFTC对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和其前雇员威廉·伯恩斯(William Byrnesand,以下简称“伯恩斯”)、克里斯托弗·科廷(Christopher Curtinfor,以下简称“科廷”)的指控作出判决。 CFTC指控伯恩斯和科廷多次违反《商品交易法》(CEA)和CFTC规定。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他们还在纽约商品交易所任职时,曾多次故意披露原油期权和天然气期货交易对手方的身份、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重要的非***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