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予
已依本法发行股票公司之董事、监察人、经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过股份总额百分之十之股东,其股票之转让,应依左列方式之一为之: 一、经主管机关核准或自申报主管机关生效日后,向非特定人为之。 二、依主管机关所定持有期间及每一交易日得转让数量比例,于向主管机关申报之日起三日后,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证券商营业处所为之。但每一交易日转让股数未超过一万股者,免予申报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如股份或存款)所生之孳息(如股利或利息)属继承人办理遗产过户年度之所得,应课征继承人办理遗产过户年度之综合所得税,而不视为被继承人之遗产。 该局说明,被继承人死亡日后遗产所生之孳息,系属继承人之所得,惟继承人按遗产分割协议向公司或金融机构办理遗产过户前,因未受领遗产所生之孳息,尚无须就该孳息课征继承人综合所得税,俟继承人依法办妥遗产过户时,继承人就被继承人死亡日起至继承人完成遗产过户期间累积之孳息,全数并入遗产过户年度之所得,依法课征所得税。另被继承人死亡日前发生之孳息,如于其生前尚未受领者,则属被继承人遗留之权利,应并入被继承人遗产总额课征遗产税,免予课征所得税
近日,立邦天津工厂因环评未通过被天津环保局勒令停产,处罚3万元。 7月5日,因为环境违法,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正式向立邦涂料(天津)有限公司(简称“天津立邦”)下达《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天津立邦建设项目立即停止生产,并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 据了解,天津环保局于2015年5月27日对天津立邦进行了后督察检查,发现天津立邦建设项目未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10年竣工并投入试生产,现场检查时,天津立邦正在生产,故天津环保局于2015年7月29日对天津立邦下达了《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环罚字[2015]54号),责令天津立邦该项目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2万元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加大对“地沟油”犯罪的处罚力度,根据《通知》要求,“地沟油”犯罪累犯主犯可判死刑。 《通知》指出,“地沟油”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影响国家形象,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八)》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从严打击的精神,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
财政部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以下简称营业税法)第40条第1项规定由税捐稽征机关查定销售额按季开征之101年第4季营业税及依同条第2项规定按月开征之102年1月份营业税,其法定税款缴纳期间应为102年2月1日至2月10日,考量缴纳期间适逢农历春节假期(102年2月9日至2月17日),仅6个营业日可供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为免影响纳税义务人缴税权益,爰顺延为102年3月1日至3月10日,以资便民并维护纳税服务品质。 财政部说明,依营业税法第40条第1项按季开征营业税之营业人,系指由税捐稽征机关查定计算营业税额之典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之承销人、销售农产品之小规模营业人、小规模营业人、依法取得从事按摩资格之视觉功能障碍者经营且全部由视觉功能障碍者提供按摩劳务之按摩业及其他经该部规定免予申报销售额之营业人(包括理发业、沐浴业、计程车业等);第2项按月开征营业税之营业人,系指由税捐稽征机关查定其销售额及税额之特种饮食业(包括夜总会、有娱乐节目之餐饮店、酒家及有女陪侍之茶室、咖啡厅、酒吧等)之营业人。 嘉义市记账士公会 ChiaYi City Certified Public Bookkeepers Guild (本网站由文中资讯免费维护)
问15-11、学生编等条件为何?免除或停止执行之规定为何? 一、凡执行感化教育期间,机关都会给予编等。其累进处遇分为4等,第4等、第3等、第2等、第1等,由机关考核其行状,自第4等依序进等。 二、免除执行感化教育部分: (一)依刑法宣告之感化教育受处分人,执行逾6个月,已进入第1等,而其第1等成绩最近3个月内,每月得分在42分以上,执行机关认为无继续执行之必要者,得检具事证,报经上级主管机关核准后,报请检察官声请法院免予继续执行
税法中对一些涉税业务没有明确规定,或存在根本没有规定的情形。 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筹划空间”政策越明确,界限越清晰
依印花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应处罚锾案件,其未经注销之印花税票数额符合下列规定之一者,减轻或免予处罚: 一、每件凭证未经注销之印花税票数额在新台币一千元以下,免予处罚。 二、每件凭证未经注销之印花税票数额逾新台币一千元至新台币二千元,按未经注销之印花税票数额处二倍之罚锾。 依印花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应处罚锾案件,纳税义务人注销印花税票不合规定,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减轻或免予处罚: 一、每件凭证注销不合规定之印花税票数额在新台币三千元以下,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