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被告李荣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5民初1357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
本院受理原告一案 ,因依《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规定 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现依法向 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 、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 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点播、下载服务;2.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 费用共计元。自本公 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被告李荣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5民初1357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
人脸识别系统是指对于给定的某个场景中的静态图像或者动态视频,利用存储有若干已知身份的人脸图像的数据库,验证和鉴别场景中单个或者多个人的身份的系统。作为生物特征识别的一个重要方面,人脸识别在档案管理系统、安全验证系统、信用卡验证、公安系统的犯罪身份识别、监控系统、人机交互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场景。 文本分析服务系统TAS 文本分析服务系统TAS能够对庭审的起诉状、笔录信息以及裁判文书等信息进行识别分析,多用在核查管理系统中,由核查管理系统进行调度控制,将识别结果提交给核查管理系统
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7条规定,受处分人不服同条例第8条或第37条第5项处罚之裁决者,应以原处分机关为被告,迳向管辖之地方法院行政诉讼庭提起诉讼;其中撤销诉讼之提起,应于裁决书送达后30日之不变期间内为之。 对于交通事件诉讼程序,参照行政诉讼法第237条之2规定,得由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违规行为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诉讼庭管辖。 地方法院行政诉讼庭收受起诉状后,依行政诉讼法第237条之4规定,应将起诉状缮本送达被告,被告收受起诉状缮本后,应于二十日内重新审查原裁决是否合法妥当,并分别为处置
本院受理原告黄海英诉被告黄海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0114民初203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111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自2022年4月22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利率1.5倍计算延期付款的利息);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民法第187条】不知道小孩的父母姓名,如何请求连带赔偿? 未成年人不法侵害他人权利者,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应负连带赔偿责任,这是民法第187条的明文规定。 例如被未成年人骑车撞伤,可是只知道该未成年人的姓名,并不知道其父母的姓名及年籍资料,该怎么在起诉状中填写其父母的字段? 这个倒不是太大的问题,被害人在起诉时,可于起诉状先填写该未成年人的姓名,而其法定代理人的字段则先用代号表示,于起诉状中要叙明要请求法定代理人连带赔偿,并载明:“请 钧院发函命原告补正未成年人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户籍誊本,以利特定被告之年籍资料。” 法院收案后,会发文给原告,请原告提出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户籍誊本,而原告持法院公文到任何一间户政事务所都可申请到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户籍誊本,这时被告和他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年籍资料、地址都一目了然了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附:1.本诉状副本×份(按被告人数确定); 2.证据××份; 3.其他材料××份
刘建文: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刘建文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法律文书。原告起诉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信用卡透支本金27600.53元,暂计至2019年12月6日的利息5290.23元,暂计至2016年10月9日的滞纳金263.59元,分期付款手续费3829.04元,年费2383.68元,及2019年12月7日起至全部欠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兴业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受理的吴哲与苏海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一、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三十五万元整;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从2014年12月18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暂计至起诉之日为217000元);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