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
【据日本NHK电视台11月20日报道,日本朝日电视台近日发布消息称,该电视台一综艺节目负责人,在近十年间不断向节目制作赞助商提交虚假订单,非法挪用公款共计约1.4亿日元(约合人民币849.8万元)。朝日电视台表示,已对此人进行解雇处分。 据了解,此次被解雇的45岁男性职员曾负责过综艺节目《钱形金太郎》的制作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被继承人生前赠与股票并办妥赠与税申报,如死亡时尚未办理过户,股票仍属被继承人所有,全体继承人与受赠人解除该赠与时,得申请撤回赠与税申报。 该局说明,财政部92年10月17日台财税字第0920456222号函规定,被继承人生前赠与股票,如经查明尚未办妥股东名义变更登记(以公司股东名簿为准),且被继承人死亡时该股票仍属其所有,则全体继承人与受赠人解除该赠与时,可申请撤回赠与税申报。 该局举例说明,甲111年2月1日将持有未上市(柜)A公司股票30000股赠与朋友丁,并于同年月8日办妥赠与税申报及缴清赠与税款
(金边讯)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展延月度报税期限,以配国家税务总局合柬埔寨政府宣布柬新年补假(8月17日至21日)政策。 根据税务总监关威宝于本月14日签发的通告,配合柬新年长假日,2020年7月税务申报和纳税期限,将展延至本月28日;若通过电子报税(E-filing)系统申报,期限则将展延至本月30日。 他表示,为响应政府颁布的防疫措施,国税局也允许纳税人通过电邮方式,把税务申报表扫描件发送到指定电子税务服务(e-Tax Service)邮箱,而报税和纳税最期限也将展延至本月28日
3月1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今年我市首批1500台出租车投放任务已完成,新车上路大大缓解了市民打车难。目前,第二批1000台出租车投放已提上议程,预计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 近年来,随着我市济经社会的快速发展,现有的出租车已很难满足市民出行需求,打车难已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
单独出售大楼停车位,应课征特种货物及劳务税。 财政部高雄市国税局表示:民众陈先生来电询问,渠欲单独出售持有2年内之大楼停车位,是否需课征特种货物及劳务税? 该局表示:依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第2条第1项第1款规定:“本条例规定之特种货物,项目如下:一、房屋、土地:持有期间在二年以内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发建造执照之都市土地。但符合第5条规定者,不包括之
102.09.12-已办理限制出境案件,经变更欠税金额致未达限制出境金额标准而解除出境限制者,应俟其他欠税金额累计达限制出境金额标准时,再依规定办理限制出境 财政部表示,税捐稽征法第24条第6项规定,欠税限制出境之期间,不得逾5年。该条文自97年8月13日修正公布后,为符合立法意旨,该部已陆续发布 相关解释函令,以为因应。基于一致性处理,该部再于102年9月12日发布释令,对于税捐稽征机关已函报限制出境之欠税个人或欠税营利事业负责人,经变更 欠税金额致未达限制出境金额标准而解除出境限制者,该欠税个人或欠税营利事业如有其他尚未函报限制出境之欠税,应俟其他欠税金额累计达限制出境金额标准 时,再依规定办理限制出境,原函报限制出境列管之欠税,免予并入计算
据柬埔寨国家税务总局10月12日发布的消息显示,今年前9个月,柬埔寨政府税收达26.93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50%,预计今年总税收将超过目标。 据悉,今年以来,柬埔寨政府通过一系列的行政改革,税收大幅增长。柬埔寨国家税务总局称,今年9月份国税局税收达2.54亿美元,同比增长25.98%
为深入了解我校2016级财会学院学生的实习情况,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近日,我校教务处处长谷晓婷、财会学院院长王少枋、副院长赵利清,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霍虹屹、杨美芳一行,先后走访了丽江纳山纳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国税局实习基地,看望了正在这些单位进行毕业实习的2016级财务管理专业学生。 (考察组参观实习单位办公环境) 校企双方进行了友好交流座谈,听取了单位的情况介绍,深入了解了同学们在这些单位的实习情况,并实地考察了生产经营和工作环境。在与实习生的见面座谈会上,考察组嘱咐同学们要珍惜毕业实习机会,在实践中加强学习、虚心向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请教,脚踏实地,不怕吃苦,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做到文明实习、规范实习、安全实习,展现我校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稽征实务常见父母以自己为要保人,子女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购买保单,嗣后将要保人变更为子女,等同移转保险契约上约定的财产权益给子女,核属赠与行为,必须依规定申报及缴纳赠与税外,如父母不幸于变更要保人后2年内死亡,该保单价值属死亡前2年内对特定近亲赠与之财产,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5条规定,须并入遗产总额课税。 该局举例说明,日前查获辖内被继承人甲君在109年间死亡,于生前以本人为要保人,及子女为被保险人投保2笔保险,嗣于108年间将该2笔保单的要保人变更为子女,虽核算截至变更要保人日之保单价值合计200万元,未超过该年赠与税免税额220万元,免申报赠与税,但因继承人办理甲君遗产税申报时,漏未将该等保单价值列入遗产总额,遭补征遗产税额及处以罚锾。 该局特别提醒,民众办理亲人遗产税申报时,先检视被继承人死亡前投保保单,如有以被继承人为要保人,死亡前2年内变更该保单要保人为被继承人的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姊妹及其配偶、祖父母等人,应按被继承人死亡日该保单价值并入被继承人遗产申报,避免遭补税处罚
纳税义务人欠税遭到移送强制执行,即使有更正应纳税额,也不会因此展延缴纳期限、重新发单,欠税人仍应该依据更正后的税额,加征滞纳金及利息。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昨(4)日表示,纳税义务人有应纳税捐,却在缴纳期间届满30日后仍未缴纳,就会由税捐稽征机关移送行政执行分署强制执行,此时,如果纳税义务人发现有查对更正事项,而提出更正申请,经税捐稽征机关查对后更正税额,是属于执行事项的更正。 这种情况下,税捐稽征机关即就更正后税额,通知行政执行分署更正执行,不再展延缴纳期限,也不再重新发单给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须按更正后税额缴纳加征的滞纳金及滞纳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