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日
刘某与卢某原系夫妻关系,后因双方感情破裂,于2013年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时,双方签订有《离婚协议书》,如今,因履行离婚协议书双方发生纠纷,刘某将卢某诉至法院。 刘某称,双方离婚时约定,丰台区某处房产系双方婚后购得,属夫妻共同财产,产权归我所有
处罚事由:中州万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在许昌市东城区建安大道与兴业路交汇处东南角承建的“景鸿.观澜嘉苑”项目12#(建设规模:10885平方米;原施工许可证面积8385平方米与实际建设规模少2500平方米)在建设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建设。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决定:上述违法事实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的规定,根据《建筑公车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经查,你于2018年2月7日在“沪传健司鉴所[2018]临鉴字第134号”鉴定案件中违反了技术操作规范,导致了鉴定意见不准确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鉴定人询问笔录。 本机关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如你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或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本院受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梁志毅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5民初11505号民事判决书: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清偿欠款本金29952.1元、利息1322.74元、分期手续费2013.09元、逾期还款违约金1651.53元,并支付从2021年07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按《领用协议》约定的标准计付)给原告。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宁陕县鸿兴诚砂石加工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加工与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11日(7日)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具体投诉事项如下1、中标产品JTY-GF-TX3190-NB烟感设备报警后没有温度和烟雾浓度的数值传输到平台和APP不满足招标文件规格与技术参数要求;2、招标文件技术评审没有量化评审,不符合《大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第13项,关于评审标准中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相对应。 根据调查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驳回大连百城机电有限公司的投诉
本院受理原告谢东北与被告平康(广州)养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杨少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法律文书。原告起诉请求为: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谢东北与平康(广州)养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2.请求判令平康(广州)养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告谢东北已经交付的房产款项405000元,房产过户税费12657元,房屋团购费100000元,共计517657元,杨少辉对此承担连带责任;3.请求判令平康(广州)养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谢东北赔偿违约金32921.5元(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由2018年8月15日计起暂计至2019年12月10日,共482天),斜阳里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杨少辉对此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平康(广州)养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杨少辉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龙生) 来源:昌图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8日 【字体:大中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西安宜家投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且情节严重。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你单位应主动纠正相关违法行为,并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后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9月15日对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建设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等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21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