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
避免错开电子发票,南区国税局提醒营业人注意七大重点,主要包含:电子发票字轨号码以csv档格式汇入开立电子发票系统,并建立检核机制,以避免人工输入错误及重复开立等。 七大重点分别是:一、电子发票字轨号码以csv档格式汇入开立电子发票系统,并建立检核机制,以避免人工输入错误及重复开立;二、每日检视电子发票上传结果,降低漏上传的风险。 三、每年1、3、5、7、9及11月10日前,上传上期空白未使用字轨号码及总分支机构配号档,并确认上传已开立(含作废)发票数量加空白未使用发票数量等于当期领用发票数量
受委托,本公司对如下标的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二手公交车178辆。其中报废车19辆(具体车型详见清单,共分成33个标的,每5辆车为一个标的,19辆报废车为一个标的。) 1、请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拍卖保证金:10万元/标的(5万元为竞买保证金,5万元为过户保证金,竞买人过完户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0年5月20日17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已于2002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6月27日起施行。 (2002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 你院沪高法〔2001〕14号《关于合同法第286条理解与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
近日实施的《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取消“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事项,为确保济南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等相关管理工作与政策法规调整有序衔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做好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商品房项目交付标准、预售资金监管终止条件等做了进一步明确,并制定了相关监督管理措施。 以通知下发之日为节点,此前已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如合同约定交付条件为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则须达到原“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各分项验收条件(原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备案审核意见表规定的相关内容)方可交付,交付现场须公示各分项验收合格证明或材料。 通知下发后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须使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网签模板,其中商品房交付条件调整为满足买受人正常使用需求的同时,取得以下四个要件:1.该商品房所属取得单体《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单》;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产实测报告;3.开发项目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配套设施,由建设单位分别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4.开发企业与商品房买受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土地宗地号:徐汇区徐家汇街道143街坊5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为10230方米。 标的坐落于上海市徐汇区凯旋路3500号2幢15D室,所在小区为“华苑大厦”。所在小区东至上海南华亭酒店,南至中山西路,西至凯旋路,北至中原新村,地处于内环内
笔者认为,发展商在销售房屋时,应该通知抵押权人要转让该房屋,并告知购房者该房屋是有抵押的,若履行了上述手续,购房者购房并支付房款是善意的,其对该房屋的优先权理应优先于抵押权人。若发展商在销售房屋时,没有通知抵押权人要转让该房屋,或告知购房者该房屋是有抵押的,那么这个转让行为无效,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那么购房者就不可能取得优先权。依据《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文章摘要:买新房按照商品房销售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商品房现售,另一种是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其实就是我们指的现房,商品房预售其实就是我们指的期房。 买新房按照商品房销售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商品房现售,另一种是商品房预售
日前国税局查获北市某被继承人生前出售土地六笔给他人,买卖成交价与公告现值相差近七倍,疑似将土地低于公告现值出售,涉及遗产及赠与税法第5条第2款,以显著不相当的代价,让与财产以赠与论的情事。但继承人提供资料说明该土地为山坡地,地势高低起伏,属于不易开发的地区,买卖时点邻近土地的法拍价及估价师估价与土地成交总价相当。 买受人与被继承人间并无亲等关系,无逃漏赠与税的可能,且被继承人非重病期间出售土地,也无逃漏遗产税的情事,纳税义务人既燃能够提供附近相同或类似用地于相当期间内的买卖价格、法院拍定价格或其他客观资料,证明市价确实低于公告土地现值,且其成交价与市价相当者,并无显不相当代价移转财产情事, 免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5条第2款规定课征赠与税
其他行政权力 【部委规章】《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2015年10月修正)第四十一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每年度应当出具对拍卖企业的监督核查意见。” 省 负责全省拍卖企业年度监督核查工作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本行政区核查工作标准,并进一步规范; 2.依法依规实施审查程序。 1.【部委规章】《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2015年10月修正)第五十三条:“商务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三岁小孩,能否成为房屋买卖的出卖人或者买受人? 答案是可以的。因为对于出卖人和买受人的要求,主要须确定的是出卖人或买受人是否为民事权利主体。三岁孩子是民事权利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