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
河北宏诚拍卖有限公司是经河北省商务厅批准成立、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注册登记的综合性拍卖机构。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理事单位、中国拍卖行业AA企业、河北省拍卖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协会理事单位、河北省经济发展服务促进会会员单位、河北省信用协会会员单位、河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河北省诚信企业创建单位、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协会优质服务机构、河北省优秀拍卖企业、河北省指定公物处理拍卖人、金融机构等单位指定拍卖机构。 公司经营范围:国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委托的其具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利的土地、房产、债权、设备、机动车、产权、租赁权、有形资产等国家法规允许流通的物品及公物处理的处置拍卖业务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房产证内容里的房屋类型不同。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分别针对新建建设工程、已建成建设工程的不同特点,明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建设工程所有权人、抗震鉴定机构等各方主体的抗震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为进一步推动落实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提升建设工程抗震能力提供了法律依据。 着力强化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牵头单位,对保障建设工程抗震能力具有主导作用
指望购买回迁房“一夜暴富”的人,考虑过风险收益比吗? 近年来,深圳出现了一种可以规避限购政策的商品房“回迁房”,相比政策严苛的商品房,目前没有任何政策限制的回迁房成为了“投资热土”,很多回迁房公然打出了“不限购、不限贷”的醒目宣传语,吸引了一波波的购房者。 回迁房,是指开发商征收土地后置换给回迁户的房子。在深圳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近年来轰轰烈烈的城中村改造,市场上大量出现了回迁房
在现代社会,销售这一行为十分普遍,它不单指产品的买卖,而是指以出售,租赁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品或服务的行为,包括为促进该行为的有关辅助活动,例如广告,促销,展览权,服务等活动。为保护双方利益,在销售中往往需要订立合同,而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常常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那么,销售合同订立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今天,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您的阅读
土地宗地号:徐汇区徐家汇街道143街坊5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为10230方米。 标的坐落于上海市徐汇区凯旋路3500号2幢15D室,所在小区为“华苑大厦”。所在小区东至上海南华亭酒店,南至中山西路,西至凯旋路,北至中原新村,地处于内环内
商品房中惩罚性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方买卖合同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2oo2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自2oo2年6月27日起施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沪高法〔2oo1〕14号《关于合同法第286条理解与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二、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标的位于婺源县**镇中云路39号星河嘉园1幢101号一楼店面,框架结构,内部为毛坯房,建筑面积约789.39㎡,整体拍卖。土地使用期限2058年7月1日止。 标的位于婺源县**镇中云路39号星河嘉园1幢101号一楼店面,框架结构,内部为毛坯房,建筑面积约1085.89㎡,整体拍卖
实践中应当注意物权优先效力规则的适用问题。首先一般情况下物权优先于债权。例如在一物二卖的情况下一物之上同时存在所有权和债权已经登记的买受人取得了所有权则即使债权人的债权发生在先也不能就该标的物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