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空文
按照广告代言与广告表演区分的原则,实践中
按照广告代言与广告表演区分的原则,实践中,法律禁止10岁以下未成年人代言的规定可能会变为一纸空文,以后未成年人担任主角的广告不会因此减少,改变的可能仅是合同签订类型。 近日,《广告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不得利用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社会媒体对此质疑声不断,如果“十岁以下不得代言”的话,那么,“奶粉和纸尿裤广告怎么办”,以后播放的广告中就看不到孩子了吗? 其实,这是媒体对草案的一种误读,代言和拍广告是两码事,禁止未成年人代言不等于禁止他们接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