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错开电子发票,南区国税局提醒营业人注意七大重点,主要包含:电子发票字轨号码以csv档格式汇入开立电子发票系统,并建立检核机制,以避免人工输入错误及重复开立等。

七大重点分别是:一、电子发票字轨号码以csv档格式汇入开立电子发票系统,并建立检核机制,以避免人工输入错误及重复开立;二、每日检视电子发票上传结果,降低漏上传的风险。

三、每年1、3、5、7、9及11月10日前,上传上期空白未使用字轨号码及总分支机构配号档,并确认上传已开立(含作废)发票数量加空白未使用发票数量等于当期领用发票数量。

四、每月(期)比对自有会计账务系统与电子发票开立系统,确保电子发票资料与营业税申报资料一致;五、勿开立无金额、或金额载明为零或负数电子发票。

六、B2C发票应于开立后48小时内上传;B2B发票应于开立后七日内上传;七、开立B2C发票营业人应具备正确读取共通性载具之条码扫描机具或设备,买受人以共通性载具索取云端发票时,不得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