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彩礼,是指婚前一方按照习俗,向另一方给付的、表明嫁娶允诺的财产。彩礼具有“婚前给付”“转移所有权”“嫁娶允诺”三项几本特征。 具备如下情况之一,支付一方有权请求接受一方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支付一方可请求对方返还彩礼
无效合同,是指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对只涉及当事人之间利益的一般无效合同,主张无效应受主体和时间的限制
【导读】浙江成考作为浙江地区在职人员需要提升自我学历的热门方式,不免有想法想报考的考生想要了解浙江成考报名费用会不会很贵,大概需要多少钱,小编告诉考生其实是不贵的。因考生选择的层次不同而有所区别,那么2022年不同层次浙江成考报名费用大概多少钱?小编这就在下文给大家详细讲述到。 浙江成考高起专统考科目分别是语文、数学和外语,其中数学分为文科和理科,外语分英语、日语两个语种,考生根据报考院校的专业要求选择一种进行考试,统考科目共计三门,每科的考试费用是40元,那么报考浙江成人高考高起专的考生,需要缴纳120元的报名考试费
儋州新闻中心消息 7月6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收听收看全国人大第一期网络视频学习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克强参加。 在网络视频学习班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民法典编篡工作专班成员黄薇,围绕着“民法典主要制度与创新专题”为主题,从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的鲜明特色、民法典的功能定位、民法典的制度创新等方面展开讲解。 黄薇讲到,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有七编、1260条、近11万字,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学法,知法从娃娃抓起。南山学校小学部四五年级的同学于5月23日下午接受了一场法制知识的宣传讲座。讲座由黄永军律师主讲
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监察人,于该法人解散清算中,既不因法院准予备查,即谓该法人格消灭,自应于合法清算终结而解散之日,为其实际离职之日,依法办理卸(离)职申报 (1)按公司设立登记后6个月尚未开始营业,或开始营业后自行停止营业6个月以上者,主管机关得依职权或利害关系人之申请,命令该公司解散;若公司经营有显著困难或重大损害时,法院得据股东之声请,征询主管机关及目的事业中央主管机关意见,并通知公司提答辩后,裁定解散;解散之公司除因合并、分割或破产外,应行清算;清算人应于清算完结,经送请股东承认后15日内,向法院声报;解散之公司于清算范围内,视为尚未解散,公司法第10条、第11条、第24条、第25条及第93条第1项分别定有明文。 (2)公司于清算完结将表册提请股东会承认后,依公司法第93条第1项、第331条第4项规定,尚须向法院声报备查,惟向法院声报,仅为备案性质,是否发生清算完结之效果,应视是否完成合法清算而定,若倘未完成合法清算,纵经法院为准予清算完结之备查,仍不生清算完结之效果。又法人至清算终结止,在清算之必要范围内,视为存续,民法第40条第2项定有明文,公司亦为法人组织,其人格之存续,自应于合法清算终结时始行消灭
要跟老婆离婚,她要求要给她赡养费,我们有三个小孩,决定都由我来带,但对于扶养费赡养费这块不是很清楚,请问我真的该给老婆赡养费吗? 目前民法上规定的赡养费,只有裁判离婚可以要求。如果不想答应,离婚协议书不要加上这条就可以了! 扶养费是你该给小孩的养育费用,由于小孩是你再带,自然不用另外掏钱,但对方需要把他该负责的扶养费交给你,而这些钱都是给孩子花用的教养费用。 赡养费要不要给,正常情况下全看你愿不愿意给,因为赡养费在法律上是“因离婚而生活陷入困境”才可以要,而那个“困境”条件极为严苛,一般人难以达到
本文摘要:兼谈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第28条的正确的明白 最近一段时间,朋侪们向我咨询的问题当中关于行政协议纠纷是应该按行政诉讼起诉和受理,还是按民事诉讼起诉的问题占了相当的比例。为此我写了这篇文章,公然解答以淘汰事情量。 一些当事人在与政府签订的行政协议发生纠纷后向当地状师咨询,有的状师建议当事人按民事诉讼起诉
客户透过LINE联系讨论客制化班服。也有使用示意图确认商品。已付订金
不少人担心名下房子被儿女继承后,反而会被赶出家门,日前有名老先生,太太往生后留有一间不动产,两人只生一位女儿,但彼此不亲近,老先生担心女儿继承房屋后会被赶出去,于是听从友人意见,想请女儿办理放弃继承权。 女儿心想若之后父亲过世,自己也没有其他兄弟姊妹,也会继承到那间房子,于是就爽快答应父亲要求,没想到差点让老先生酿成更麻烦的后果。 新北市地政士公会理事李晏彰表示,根据民法所定之继承顺序,一旦子女均抛弃继承权,又无孙子辈继承时,继承权就会由次顺序继承之,换言之老先生女儿抛弃时就由第二顺位父母继承之,也就是老先生要与岳父及岳母一起来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