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
【深圳收债】提起再审程序的权限及程序规定有哪些? 关于提起再审程序的主体《刑事诉讼法》第205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这种辩护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释字752号解释遗漏的后5款,修法前怎么办? 11月14日,最高法院举行第17次刑事庭会议,会议中讨论释字752号解释遗漏的刑事诉讼法第376条后5款,在新法施行前,该如何处理。 过去,最高法院刑事庭会议决定,都在会议后一段时间才会公布,但最近公布的时间愈来愈快,如果这份新闻稿没有笔误,当天开完的会议结论马上公布,实在是值得称许的一件事情。在此,先向最高法院的改变表示敬意
反诉人(本诉被告人):李××,女,××岁 诉讼代理人: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反诉人(本诉自诉人):唐××,女,××岁 反诉请求: (1)要求人民法院以侮辱罪给予唐××刑事处分;(2)要求唐××赔偿医药费××元,误工费××元。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事实经过, 反诉请求: (1)要求人民法院以侮辱罪给予唐××刑事处分;(2)要求唐××赔偿医药费××元,误工费××元。 唐××先对我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我认为自己很冤枉
上海知名刑事律师孙金山,前金牌刑事法官,专注办理全国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欢迎咨询!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假释?假释期间再犯罪如何处罚?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有在执行一定的刑期以后,才能适用假释。所谓“一定刑期”,按照刑法规定,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实际执行10年以上
会议通过,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保障当事人对审判活动的知情权,规范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的流程信息,应当通过互联网向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 人民法院审判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流程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其他方式向公众公开
公诉案件一般都要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审判这三个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该案件,该案便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自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之日起,该案便进入审判阶段
刑事申诉是是一审、二审程序以外的,具有补救性的特殊程序。申诉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表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申诉的期限既无时效限制又无审级规定因此申诉人在任何时候提出申诉都被认为是合法的
本文摘要: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浩然5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詹玉锋率领有关人员,先后回到市公安局平桥分局、五里店派出所、平桥派出所,实地巡视平桥分局执法人员规范化建设工作。詹玉锋一行详尽理解民警的工作、生活情况,查询了平桥分局涉及案件和记录,并征询了该局对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总体继续执行情况和执法人员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汇报,详尽理解了执法人员办案中心人身安全检查室、信息采集室、等候室、告知室、讯问室等各功能室的建设标准、结构布局、硬件配有等情况。 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浩然5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詹玉锋率领有关人员,先后回到市公安局平桥分局、五里店派出所、平桥派出所,实地巡视平桥分局执法人员规范化建设工作
非法经营罪(烟草近50万元),经辩护判决八个月有期徒刑。 法律规定:非法经营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