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条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但本法中华民国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之第十七条规定,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九十七年一月二日修正公布之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九类规定,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施行;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修正公布之第十七条规定,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施行。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修正公布之第五条第二项及九十九年六月十五日修正公布之同条第五项规定,自九十九年度施行
录音制作者的“广播和表演的获酬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将录音制品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公开传播,或者通过传送 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 送的,应当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四条:著作权法规定的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 权、复制权等权利人自己难以有效行使的权利,可以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集体管理。 (一)夜店、歌舞厅、迪斯科舞厅、酒吧(带舞池或舞台等)等场所(不含卡拉OK) 每年每平方米100元,营业面积不足200平方米的按200平方米计
查劳动基准法第八十四条之二规定,适用本法前之工作年资,其退休金给与标准,依其当时应适用之法令规定计算;当时无法令可资适用者,依各该事业单位自订之规定或劳雇双方之协商计算之;适用本法后之工作年资,其退休金给与标准,依第五十五条规定计算。所询关于适用本法后之工作年资退休金计算疑义,依行政院秘书处八十六年五月十七日台八十六劳字第一九九○一号函送审查劳动基准法施行细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会议纪录结论:“适用劳动基准法后之工作年资其退休金给与同意照修正条文(指本部报院之该法施行细则修正草案)第五十条之三第一项第二款之计算方式办理”,即:劳工适用本法前工作年资之退休给与,优于或依照当时法令标准或比照当时法令标准者,其适用本法后工作年资,在全部工作年资十五年以内之部分,每满一年给与二个月平均工资,超过十五年之部分,每满一年给与一个月平均工资;劳工适用本法前之工作年资,其退休给与低于当时法令标准者,其适用本法后之工作年资退休金计算,每满一年给与两个基数,超过十五年之部分,每满一年给与一个基数。未满半年者以半年计;满半年者以一年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已于2006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9日起施行。 (2006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2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适用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公司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第二条 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半岛网1月28日讯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到,青岛朗威能源有限公司黄岛分公司因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被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2500元。 案件信息显示: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关于青岛朗威能源有限公司黄岛分公司的举报,对其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19日,对青岛朗威能源有限公司黄岛分公司下达青黄市监处罚【2023】95号处罚决定书,罚款72500元
为确保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县住建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八抓二十项创新举措”,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四位一体”督导检查工作,成立了9个专家督导检查组对全县在建施工项目、燃气安全、物业消防等进行安全生产方面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同时,局13个科级干部包保项目专班,节日期间全部下沉项目一线,督导安全生产、防疫等工作。 建筑施工领域:4个专家组重点督导“三个到场”(动火作业、设备检维修、高处作业),“五个必查”(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及落实、查“晨会”制度落实、查有奖举报、查警示教育、查安全诊断);重点检查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燃气安全领域:3个检查组重点检查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及餐饮单位使用等安全问题; 房管物业:2个检查组重点检查小区及高层住宅、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方面的安全隐患
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分子没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了。在假释考验期内要认真遵守关于假释的有关规定,否则有可能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那么假释的考验期是多长,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要遵循哪些规定呢?下文中为您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2006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2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已于2006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9日起施行。 为正确适用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公司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第二条 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因你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榆滨芳苑77号原有房屋地下一层东侧扩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1处,建筑面积35.775平方米;在原有房屋一层东侧扩建了2处房屋,房屋结构是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紧邻原有房屋的一处房屋建筑面积81.78平方米,另一处房屋建筑面积11.22平方米;在原有房屋二层东北侧扩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1处,建筑面积29.21平方米;二层东侧扩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1处,建筑面积5.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3.705平方米。张海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同意意见等规划文件,属违法建设
(事由:立法院第8届第4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19次全体委员会议一、审查本院民进党党团拟具“法院组织法第六十六条条文修正草案”案。 二、继续并案审查(一)委员蒋乃辛等20人拟具“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第一条、第十二条及第十五条之一条文修正草案”、(二)委员管碧玲等21人拟具“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三)委员陈欧珀等16人拟具“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第五条、第十二条及第十五条条文修正草案”、(四)委员陈唐山等17人拟具“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五)委员林佳龙等24人拟具“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六)委员吴宜臻等19人拟具“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七)委员邱议莹等20人拟具“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八)本院民进党党团拟具“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九)委员尤美女等23人拟具“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案。 三、继续并案审查(一)委员林佳龙等24人拟具“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一、第四百零四条及第四百十六条条文修正草案”及(二)本院民进党党团拟具“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一、第四百零四条及第四百十六条条文修正草案”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