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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自然资源部东海局局长、分党组书记黄海波一行5人来校调研交流,党委副书记、校长姚郁,党委常委、副校长殷敬伟在启航贵宾厅会见黄海波一行。 姚郁简要介绍了学校“三海一核”办学特色、发展布局和科研工作等情况。姚郁指出,自然资源部东海局承担了所辖海域调查监测和科学考察工作的重要职责,为我国自然资源工作、海洋强国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机构,主要职能为结合学校学生工作要点及学院学生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学院学生工作方案,具体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网络思政教育和学生思想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选树和培养学生干部,指导学生党团组织建设;学风建设和日常事务管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组织奖助学金的评选和发放;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排查和疏导学生的心理问题,组织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职业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引导学生到基层、到航天国防单位、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楼1023、1021 办公电话:0451-86413809 机电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451-86413809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邮编:150001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空白处签写领取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2.近期两寸蓝底照片2张; 3.由学校档案馆(图书馆103室,电话0451-82519766)开具的加盖档案馆公章的招生录取审批单、毕业证明(学位证明)和成绩单各一份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规范管理,学习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12月2日,学院支部组织党员教职工开展“学习收看《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工作线上研讨会”主题党日活动。 研讨会上,教育部职成司高教处副处长徐璐对《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文件进行解读,北京市教委高等教育处、辽宁省教育厅职成处、清华大学终身教育处、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等就本校非学历教育的开展情况作交流发言。 支部书记宋阳指出,《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对非学历继续教育的管理体制和职责、合作办学、教学管理、条件保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为规范和促进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政策遵循
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十一五”发展规划,科技园的科技产业发展重点依托哈尔滨工程大学“三海一核”的科技优势,结合海军建设与船舶工业发展需求,将船舶工业,海洋工程确立为园区科技产业发展方向,将学校船海领域的重大成果及重点项目列为科技园的重点产业化项目。 加快产业化基地建设。哈尔滨工程大学已与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建“青岛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科研产业基地”
机电工程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是负责学院本科生教育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本科生教育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管理本科生教学、教研工作,处理本科生教学日常行政工作。 ◆工作人员及职责: 李 楠 本科教学办公室主管 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完成学院本科教育教务工作、实践教学、实验设备管理等相关工作; 冯培连 教学秘书 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完成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研究、教学建设、教师发展等相关工作;协助主管领导完成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负责院本科生教育网站相关工作; 宋建伟 教学秘书 协助主管领导管理本科生的学籍、选课、成绩、国际化及交流学习等工作; 机电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451-86413809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邮编:150001
按照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文化建设优秀案例的通知》(教职所〔2019〕300号)文件的要求,经各学校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等程序,推荐5所高职院校、5所中职学校申报遴选全国职业院校文化建设优秀案例(见附件)。经省教育厅审议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3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
1. 哈尔滨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哈尔滨150080;2. 哈尔滨工业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系,哈尔滨150001 摘要: 针对航天器姿态大角度机动控制问题,在存在外部扰动的情况下,基于航天器姿态跟踪系统的标准级联特性,利用反步法和自适应控制设计有限时间控制器。提出的控制方法可以严格保证姿态大角度机动系统是全局有限时间稳定的。李雅普诺夫理论推导和仿真结果表明,系统在控制器的作用下可以快速机动到平衡点并保持稳定,全物理仿真试验进一步表明了所提出的控制方法的有效性和优越性
各有关单位: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工程图学基础》补考(缓考)考试定于2023年3月26日进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各学院须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7〕119号),做好课程的命题、监考、阅卷及成绩录入等工作,及时通知有关教师及学生,以保证各门课程考试的顺利进行。 三、学生须持照片清晰的校园卡或学生证进入考场,无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学生禁止携带手机、电子手环等各种无线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东北五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作体衷心感谢贵单位多年来对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的关心与支持。 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搭建高效的“双向选择”平台,东北五校将于2020年11月联合举办2021届毕业生冬季双选会,诚挚邀请贵单位莅临参加。 此次双选会按学校的地理位置从北向南依次召开,双选会举办方式和会务工作由各校自行组织,相关日程安排如下: 招聘会收费标准统一,为800元/展位,每展位一般可容纳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