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4、服务期限:2016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根据招标人的综合评审评定是否续签下一期合同) 5、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参与企业年金基金缴费职工人数约24人,服务期限内缴费金额合计约87万元。(以上均以实际发生为准)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企业年金办法》等相关规定,为铜陵港航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面、专业化的受托管理服务,使其在控制风险、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获得合理收益,保值增值。 1、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来参与投标工作事宜,授权内容中约定分公司盖章的投标文件,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无论是否是民事案件,若希望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都需要在受伤时效范围内,整理齐全证明材料之后,向当地的有权受理机构,提出诉讼请求。不同类型的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不同的。 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GPTUI) A及B于2010年03月26日以合同地位转让方式取得原预约买受人的合同地位,承诺购买澳门某大厦内的XX号车位,但A及B没有适时就上述预约购买合同的合同地位转移向澳门财政局申报财产移转印花税,上述印花税于2017年04月27日才获得结算,上诉人于同日缴纳了有关税款。2017年02月22日,A及B将其预约买受人的合同地位转售给他人,财政局根据第15/2012号法律修改之第6/2011号法律第2条第1款的规定,依职权对上诉人作出特别印花税结算。A及B不服有关结算的决定,向经济财政司司长提起必要诉愿
人生规划不是社会或学校强加个人身上的实施方案,而是当事人在内心动存的驱使下,配合社会职业的要求和社会福利发展利益,根据现实条件和机会,以个人角度来规划的,积极面对职业改变和产生具有灵活性的职业价值。 生涯发展是一个连续的历程,青少年在中学生学习这个重要的时候,就要为个人未来升学及就业作好准备。他们经过中学生活,了解自己的兴趣、需要、能力及对社会需要的评估,让他们为自己的未来定下目标
如今,社会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租房”需求越来越大,但实际租房过程中,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和烦心事困扰着大家,本文就房屋租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与大家分享。 (1)需订立书面合同,以便日后纠纷发生时,有**依据。 (2)要求房东出示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核实房屋所有权人是否是签订合同的人,防止发生二房东违约转租、不合法的中介行为等情况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和公民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的现象越来越多。 在离婚之诉中,对忠诚协议是否有效众说纷纭,对此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学理上也存在诸多争议。 对此笔者认为应当在认清“忠诚协议”的性质和作用的基础上认定其效力
属第十批,由安远县委、安远县政府承办,7月10日收到,7月13日办理反馈。 (一)安远县天心镇刘炳长养猪场,业主为刘炳长,场址:安远县天心镇大坋村万田分水坳,属“公司+农户”养殖户,其畜禽养殖场区域划定为限养区,养殖场已在全国直联直报系统备案; (二)安远县天心镇梁良明生猪养殖户,业主梁良明,场址:安远县天心镇大坋村万田组分水坳,属果园养殖户。 2020年7月10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生态环境局、天心镇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调查小组,采取现场勘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2017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7年1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子归属问题(婚姻法婚前房产的最新规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现实生活中,如何认定“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的房产”归属情况较为复杂,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和司法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关于这一问题的规定也在与时俱进作出修改调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URL])、中国政府采购网([UR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