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偿
1月7日,上交所发布对桐昆股份及相关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同时将上述惩戒记入上市企业诚信档案。 上交所表示,经查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企业”)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有关责任人在履行勤勉义务等方面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2013年8月15日,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议案》”)。次日,企业对外披露本次回购股份并减资预案,企业股价涨停
注册资本为2000万的甲投资公司,实缴出资400万。新《公司法》规定的认缴制出台后,股东很任性,随意的把注册资本增资到10个亿。 甲投资公司对外签订近8000万元的合同后,面对到期债务无法偿还,股东为逃避债务,又把公司注册资本突然减资到400万元,并更换了股东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倪志辉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2018)粤0103民初2380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转普通程序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起诉请求:1.判令被告倪志辉向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暂计至2018年1月5日,本金44539.53元、利息6078.59元、滞纳金8671.18元、违约金0元,其他费用5459.68元,共计64748.98元)及2018年1月6日起至全部欠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滞纳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按《兴业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公民指具有一国国藉的人。 自然人既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传统民法及民法学说普遍使用“自然人”概念,用以表明国民的民事主体资格
1、破产申请书;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 1、书面破产申请;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 法律没有具体要求。申请破产只要符合规定就能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 可以协商,仲裁,起诉
建设工程公司与政府机关在签订的合同款项未结清的情况下,机关法人将钱款借给建设公司经理使用,是否构成职务犯罪? 隋某某系某建设公司经理,其在得到好友楚某某任职当地某政府机关领导后,向其表示,希望该政府机关有施工和装修任务时能对自己的公司予以照顾,楚某某表示同意,双方订立了长期合作协议,约定该政府机关的装修、施工建设等工程项目均由隋某某公司予以施工。项目完工后,该政府机关仅结清了部分项目的钱款,对于食堂装修等部分工程款未结清,隋某某多次找楚某某协商,楚某某了解后,以个人的名义指示单位会计人员向隋某某借款,但并未明确借款用途。2019年,楚某某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被监委留置
珠江煤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焦公司)是一家2013年开业的公司,主要向某钢铁公司(以下简称钢铁公司)销售生产用焦炭。由于货款回收不及时,煤焦公司以无力缴纳税款为由,先后欠税25万元。公司所在县国税局在责令煤焦公司限期缴纳税款无效的情况下,采取了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书面通知煤焦公司开户银行,将其存款账户中全部存款 5万元强行划拨缴纳税款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法律关系的解除。不具备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当事人自然不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
行政执行署台南分署受理陈姓男子(41年次,住安南区)欠缴93年综合所得税之移送案件,执行官调查发现陈男持新安东京海上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万9千余股,市值约30万元,执行官多次通知陈男交出,惟陈男始终未交出,另外陈男行踪不明,执行官曾多次向法院声请拘票,因无法掌握陈男行踪而拘提无著,直到第4次声请拘票,执行官方掌握到陈男就医时间,由执行人员在医院等侯陈男就诊完毕后,才将陈男带回接受讯问。陈男到案后仍拒绝清偿,执行官向台南地方法院声请管收获准,立即送进管收所。 台南分署指出,陈男欠缴93年度综合所得税100万余元,经财政部南区国税局台南分局于96年4月间移送强制执行,其间曾就陈男存款、股票、股利查扣合计已清偿45万余元,尚欠70万余元(加计利息),拒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