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
刑事辩护律师的责任,是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家属委托,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单位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财物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针对高考生伪造清华录取通知书的行为,如果存在伪造印章可能会涉嫌治安违法或犯罪,具体要以其社会危害性区分
1、96年7月16日以前已经判决确定案件,在什么情况下可依据中华民国96年罪犯减刑条例规定声请减刑?由谁办理减刑?假释中受保护管束人案件,可否办理减刑? 须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声请减刑: (1).须犯罪时间在96年4月24日以前(包括96年4月24日当日在内)。 (2).须尚未执行或虽然已经执行但是尚未执行完毕。 (3).若经宣告死刑、无期徒刑或超过有期徒刑1年6月,须所犯罪名不在减刑条例第3条列举范围内才可以减刑
新疆平安网讯 1月25日,网民马某在微信群中发表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谣言称:“博乐市有从湖北回来的学生有1000多名,发烧的有十几个,确诊的有三个。”经博州公安机关核查,系网民马某编造的虚假信息。 1月25日,网民李某在某微信群传播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相关虚假信息,被多人大量截图转发,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行政院版《教师法》修正草案(下称草案)预定于4月17日在立法院进行审议,此次修正的目的是强化“不适任教师的处理”,但大幅增加了教师解聘、不续聘的事由,且赋予校长在解聘、不续聘教师时,可以增加“教师评议委员会”(教评会)外聘委员,让教师代表少于二分之一。一旦通过,等于是对教师铺下天罗地网,随时都有可能被解聘。 举例而言,老师如果经常参与社会运动,过程中因为激情而毁损他国国旗、侮辱公署、辱骂公务员,或是平时喜欢怡情小赌,一旦被告发、告诉,而被处罚金、拘役或缓刑宣告,就有可能被解聘
警察如果执法的,公民应当积极配合。对于违法犯罪的事项,应当勇敢作斗争。那么,如果公民**的,**罪一般判多久呢? **罪是不存在的
民间借贷多少才会坐牢?一般情况下,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不管借贷多少都不会坐牢。但要是在对方起诉了之后,借款人恶意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定的,这个时候有很大可能被认定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这种情况下才有可能坐牢的。 一般民间借贷的不会涉及刑事犯罪,这是民间的纠纷,我们通常所说的民间纠纷,但是在实务操作的过程中,有可能会涉及我们国家的刑事犯罪,如果想要知道民间借贷不还钱怎么办?此篇文章可解决大家的疑问
近日,我们接到客户咨询,客户称自己在几周之前从他人处听说了一个股票团队免费教授关于近期股市和股票的相关知识。客户本人正有入股市试试水的想法,于是便报名听课。前期果然如大家说的那样,该团队尽心尽力教授课程,客户称自己也学到了不少知识
日前,阳明区纪委监委对五林镇农机站站长蒋金利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蒋金利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担任五林镇农机站站长期间,在农机补贴申请工作中滥用职权,擅自篡改农机购置补贴名单,导致农机购置补贴损失;违规成立合作社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骗取农机购置补贴款,其行为涉嫌贪污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阳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由阳明区监察委员会给予蒋金利开除公职处分,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医疗事故发生后,鉴定医院为了减轻医院责任,采取伪造证据的形式伪造病历或者篡改病历内容,从行政责任看,该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发生医疗纠纷时,针对医生篡改病历的做法,专家建议,患者有权利索取病历复印件,可以作为原始资料保存举证,也可向公安、司法部门独立的鉴定机构申请痕检鉴定
石家庄专业刑事律师告诉你,故意伤害罪可以判缓刑吗? 缓刑适用条件: (1)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的,可以适用缓刑。 (2)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缓刑: ①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②被害人有明显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 ③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 王强律师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27号省招大厦十楼 咨询电话:177-3458-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