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万元
记者从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12月11日,招远市原副县级干部王国峥涉嫌受贿罪一案,在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宣判,王国峥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根据此前报道,王国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他人钱财,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由于票据是流通的金钱有价证券,所以票据诈骗的危害要大大甚于一般的诈骗,它的一个行为可能会危及相当大范围内的经济链条。所以,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必须对票据诈骗行为给予严厉打击。票据法规定了对上述票据欺诈行为,均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规定明确,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中新网南京6月24日电 (记者 朱晓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24日公布4起典型反贪案例,分别是,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副厅级)受贿、滥用职权案,无锡市环境保护局原副局长戴卉(副处级)受贿案,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办公室原主任黄承风(副处级)受贿案,镇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刘苟(副处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在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副厅级)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中,涉及数额巨大。 2001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张引利用担任徐州市九里区组织部部长、常务副区长、泉山区区长、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0余万元
诈骗刑事责任是指诈骗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是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诈骗金额巨大的情况下,是会被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诈骗刑事责任是指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河南省郑州环境保护局于12月14日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发现郑州市毛庄印刷厂产生含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印刷车间未完全密闭,罚款6万元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和红外分光光度计用途一样吗? 当前市场中,不但有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而且也有红外分光光度计,那么对于这两种仪器在用途方面是一样的吗?很多朋友由于对此不了解,在使用时候往往进行混用,造成了测量时候出现大误差的情况。 对此业内相关专家介绍,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和红外分光光度计在用途上是存有差别的,不同用途使用不同的仪器才能保证测量结果的精准;一般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多会用在光谱扫描和光度测定中,在整个使用中也可以直接连电脑使用,也能够不连接电脑使用,这种测量仪器的价格多在二千元到二十万元之间;而红外分光光度计多用在鉴别方面,也能用在做定量方面,这种测量仪器的价格多在二十万元以上。 另外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和红外分光光度计除了价格和用途不一样外,这两者的发射光谱和外形都是不一样的,大家在选购或者使用中都能轻松进行区别;尤其需要大家知道的是,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的波长都是在仪器的紫外部分可见,而红外分光光度计的波长都是在仪器的红外部分可见,大家在使用中需要能够注意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素仁医疗美容门诊部因广告违法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深市监龙处罚〔2022〕龙岗76号显示,深圳素仁医疗美容门诊部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罚款8300元
例:玉芳与国超感情不睦,已分居一年,玉芳名下的房子由丈夫国超长期霸占使用,在此次震灾中,玉芳的房子全毁,国超可以向政府请领房屋全毁或辅助租金的慰助金吗? 【你不可不知的法律权益】 现行民法以联合财产制为法定财产制,故绝大部分夫妻都适用联合财产制。在联合财产制下,于所有权部分,夫妻各自名下财产,仍归夫妻各自所有,因此案例中,玉芳名下的房子,自属玉芳所有。 此次921地震中,政府对于房屋全倒者,发放慰助金每户二十万元,但是在此要特别提醒的是,该慰助金的发放,并不是以房子的所有权人为对象,而是以灾 前户籍登记为准,且实际居住于受灾屋之现住户为对象,由户长或现住人具领,未居住于受灾毁损住屋者,并不予发给
为了大力支持科教事业,促进浙江大学土木、建筑、规划教学等事业的发展,奖励优秀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在大学本科教学、研究生培养、科学研究以及管理方面的优秀教职工,加强学科建设,促进教学科研水平的全面提高,关心和帮助贫困学生,同时也为社会承担更多责任,12月28日,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土木建筑规划教育基金捐助二十万元。 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成立于1994年3月,多年来几经风雨,历经更迭,一直从事各项公益活动,支持浙江大学建设、建造、更新教学和科研设施;扶植浙江大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重点课程的建设;支持浙江大学人才引进;资助优秀教师及在校学生出国交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职工和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资助在校贫困学生等,为我国的科教事业发展做出了宝贵的贡献。 土木建筑规划教育基金作为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的一项专项基金,主要为浙江大学土木、建筑、规划教学等事业提供保障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