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读通过
立法院三读通过刑法修正案,将虐童修正为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台中市长卢秀燕表示,虐童虐婴罪不可赦,增加刑度是符合社会期望的进步立法,希望中央、地方携手,创造更美好的环境,让法律备而不用、让虐童虐婴绝迹。 大里太平立法委员参选人庄子富表示,乱世用重典是台湾当务之急,近期随机杀人、性侵、虐童等重大治安案件层出不穷,人民生活在惴惴不安之中,如果法律不能充当我们最后的靠山,那人民还能依赖什么?庄子富说,未来如果进入立法院,会把相关刑法规范拿出来彻底检视一遍,把刑度不足的地方通通补足,以严法制止社会问题,甚至认为无期徒刑还不够。 庄子富表示,非常支持妈妈市长所说,法律应该备而不用,因此对于虐童虽然三读通过最高可处无期徒刑,但还是有进步空间,虐童是把把手无寸铁的孩童置身于地狱般的环境,身心灵遭受极大的痛苦,如此罪大恶极之人,难道不能把刑度提高到死刑吗? 庄子富提出案例,震惊社会的小灯泡案件、肉圆爸案件、甚至是真人实事改编的韩国电影《希望:为爱而生》里的素娥等等,哪一件不令人发指
立法院于今(10)日三读通过“地方制度法”第57条、第78条及第82条修正案,明定直辖市长、县(市)长、乡(镇、市)长及村(里)长因案停职或解职时,上级政府指派代理人员不得为配偶、前配偶、四亲等内的血亲、三亲等内的姻亲关系,解决实务上代理人资格争议。 有鉴于新竹县竹东镇前镇长罗吉祥于2019年因违反《选罢法》贿赂罪遭判刑,依法停职,新竹县府指派罗吉祥妻子张顺朋代理,张顺朋赢得镇长补选;此外,竹东镇去年7名里长涉嫌收贿遭解职,张顺朋指派7名代理里长中,有6人是被解职者家人,引发争议。 对于今日修法,内政部表示,相当感谢立法委员及朝野党团的推动,让这次修法顺利通过,将有助于促进地方廉能治理,符合社会各界期待
(图/翻摄自柯建铭脸书) [NOWnews今日新闻]对于立法院开议时程,攸关普发现金6000元时间,各党团将在明日进行协商,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今(9)日受访表示,以往开议都是在星期五,国民党团态度是17日或21日都可以,民众党团与时代力量则希望是14日。若是民进党团主张17日开议,并在当天就完成疫后特别条例三读,行政院最快便可在2月23日将特别预算案送至立院审议,力拼4月11日三读。 柯建铭说,疫后特别条例冷冻期要到2月18日,因此认为17日开议较为适合,且以往开议都是在星期五,开议前15日、16日可由委员会召委、院长分别召集党团协商,讨论草案8条保留条文,若协商不成就进入表决,并预计在2月21日邀请行政院长陈建仁进行施政报告并备质询
立法院于2019年12月31日三读通过营业秘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引进“侦查保密令”制度,强化侦查中营业秘密之保护,违反侦查保密令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避免二次泄密,促使企业愿意提告,有利检察官“速侦速结”,修正案亦强化对外国人营业秘密之保护,包括未经认许外国法人得为告诉、自诉或提起民事诉讼及互惠原则,以期吸引跨国投资,促进产业发展。 本次修法引进“侦查保密令”制度,系因106年2月智慧局召开“营业秘密法增订刑事责任施行成效检讨会议”,产业界认为营业秘密侵害案件执行成效仍有待改善,为促进营业秘密案件“速侦速结”,建议参考法院“秘密保持命令”,于侦查阶段引进侦查保密令,促使企业愿意提供相关资料,并避免营业秘密二次泄露;“侦查保密令”制度也是107年3月行政院就中国大陆对台31项措施所提八大策略之一“加强营业秘密保护”。有关“侦查保密令”制度之重点如下: 一、检察官侦办案件认有必要时,得依职权核发侦查保密令
【文汇网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今日(15日)表示,欢迎立法会三读通过“一地两检”条例草案,认为“一地两检”有利于香港长远经济及社会发展。 广深港高铁香港段列车(资料图片) 香港中华总商会会长蔡冠深表示,“一地两检”可节省出行时间,令港人往返内地更加便捷,这一方案已经得到了社会普遍认同。他指出,高铁即将通车,再加上港珠澳大桥等交通设施陆续开通,将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完善的运输基建联系
立法院于今(14)日三读通过“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每年1月扣缴暨免扣缴凭单、信托财产各类所得凭单及股利凭单(以下简称凭单)申报期间遇连续3日以上国定假日情形,延长申报期间至2月5日止,凭单填发期间并配合延至2月15日止。该案经 总统公布施行后,可适度减轻凭单申报人之作业负担。 财政部表示,由于国定农历春节假期通常在1月,为使凭单申报人有更充裕时间办理凭单申报作业,避免工作日减少影响申报凭单所得资料之正确性,并适度考量稽征机关作业所需时间,故适度放宽凭单申报及填发期间
立法院于2019年12月31日三读通过营业秘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引进“侦查保密令”制度,强化侦查中营业秘密之保护,违反侦查保密令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避免二次泄密,促使企业愿意提告,有利检察官“速侦速结”,修正案亦强化对外国人营业秘密之保护,包括未经认许外国法人得为告诉、自诉或提起民事诉讼及互惠原则,以期吸引跨国投资,促进产业发展。 本次修法引进“侦查保密令”制度,系因106年2月智慧局召开“营业秘密法增订刑事责任施行成效检讨会议”,产业界认为营业秘密侵害案件执行成效仍有待改善,为促进营业秘密案件“速侦速结”,建议参考法院“秘密保持命令”,于侦查阶段引进侦查保密令,促使企业愿意提供相关资料,并避免营业秘密二次泄露;“侦查保密令”制度也是107年3月行政院就中国大陆对台31项措施所提八大策略之一“加强营业秘密保护”。有关“侦查保密令”制度之重点如下: 一、检察官侦办案件认有必要时,得依职权核发侦查保密令
在“执行模式之试行”方面,法务部如何推动? 我国现行的少年刑事事件、刑事调解、针对微罪案件的缓刑、缓起诉处分或协商判决中之向被害人道歉、赔偿或义务劳务、易服社会劳动等,都可说已存在着修复式司法的精神,然而,仍未建构出修复式司法的核心概念及特定程序。因此,法务部在99年6月研拟完成“法务部推动‘修复式司法’方案实施计划”后,历经三次修正,于107年10月修正为“法务部推动‘修复式司法方案’实施计划”,108年立法院三读通过修正刑事诉讼法,增订检察官、法官得依被告及被害人声请,转介适当机关、机构或团体进行修复,以协助被害人、加害人、双方家庭及受到犯罪事件影响的个人或社区成员,有机会陈述、表达需求及感受,提问与对话,进而自主决定是否讨论及处理由于犯罪事件所造成的问题。
立法院三读通过《殡葬管理条例》修正案,全国约450座寺庙附设的纳骨塔因此获得就地合法,解除内政部最棘手的寺庙违法纳骨塔问题。不过,现有合法的殡葬设施业者则大呼“太不公平了!”认为政党为了选举选票,把遵守法令的顺民出卖了! 据了解,寺庙附设纳骨塔问题一直困扰著内政部。因为寺庙附设的纳骨塔到目前为止,几乎全都不合法!但是,碍于宗教团体的政治力量,以及依法拆除这些违法纳骨塔设施可能引起的社会问题,让内政部进退两难,寺庙附设纳骨塔问题成为内政部的烫手山芋! 依据现行《殡葬管理条例》第72条规定:“本条例公布施行前,寺庙或非营利法人设立五年以上之公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得继续使用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审查完成“桃园国际机场园区发展条例草案”,原本行政院版本的原民雇用比为1.5%,在朝野的共识下将比率调高至3%,该草案于可望于本会期三读通过,尽速公告吸引厂商投资。 目前桃园机场内的远雄自由贸易港区雇用原民比率为3%,但因国内原民比率占总人口数不到5%,且很多原民无法适应24小时轮班的工作,加上自贸港区位于桃园,许多原民无意前往,因此要达到自贸港区条例规定的雇用原民比须达总员工数3%,让厂商相当头痛,有的厂商迫不得已只好降低员工总数来达到要求。交通部发现此种情况不利于产业发展,故再降低比率为1.5%,以符合现实状况,但最后仍因朝野立委反对而调回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