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读通过《殡葬管理条例》修正案,全国约450座寺庙附设的纳骨塔因此获得就地合法,解除内政部最棘手的寺庙违法纳骨塔问题。不过,现有合法的殡葬设施业者则大呼“太不公平了!”认为政党为了选举选票,把遵守法令的顺民出卖了!

据了解,寺庙附设纳骨塔问题一直困扰著内政部。因为寺庙附设的纳骨塔到目前为止,几乎全都不合法!但是,碍于宗教团体的政治力量,以及依法拆除这些违法纳骨塔设施可能引起的社会问题,让内政部进退两难,寺庙附设纳骨塔问题成为内政部的烫手山芋!

依据现行《殡葬管理条例》第72条规定:“本条例公布施行前,寺庙或非营利法人设立五年以上之公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得继续使用。但应于二年内符合本条例之规定。”也就是说,依据旧有法令,寺庙附设的纳骨塔应于93年7月17日前,依《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取得合法启用执照。

但是,《殡葬管理条例》施行迄今已近10年,却没有任何附设纳骨塔的寺庙依法令规定办理登记。主要原因是这些寺庙附设的纳骨塔都不符合《殡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即便是在规定的2年期限内依规定办理登记,也因不符合殡葬设施应有的规定而不能获得通过。

尽管内政部于95年民进党执政时,曾表态要拆除这些不合法的违规纳骨塔,但是立即面临各种排山倒海而来的压力,除了宗教团体透过政治力量来阻挡外,内政部也担心因此引起的社会问题,因此最后以不了了之收场。

据了解,对于寺庙附设纳骨塔问题,宗教团体始终表达“就地合法”的立场,要政府概括承受,给予合法地位。虽然内政部明知宗教团体这样要求太蛮横,但是在选举选票的考量下,国民党和民进党一样,都不敢得罪宗教团体,而在这次审查《殡葬管理条例》修正案时做出让步和妥协,让寺庙附设纳骨塔就地合法。

尽管此举立即引来现有合法殡葬设施业者的大声**,认为此举太不公平!过去他们花费数年甚至十余年时间,依各项政府严苛规定办理申请,好不容易才取得合法资格,但是这些宗教团体却用蛮横力量,把非法变合法,两个政党联手把他们这些遵守法令的顺民就这样出卖了!

或许,这就是“形势比人强”!毕竟合法殡葬设施业者全国不过数十家,与宗教团体数百万信众比较,合法殡葬设施业者被牺牲是当然的事了!(10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