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而不用
立法院三读通过刑法修正案,将虐童修正为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立法院三读通过刑法修正案,将虐童修正为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台中市长卢秀燕表示,虐童虐婴罪不可赦,增加刑度是符合社会期望的进步立法,希望中央、地方携手,创造更美好的环境,让法律备而不用、让虐童虐婴绝迹。 大里太平立法委员参选人庄子富表示,乱世用重典是台湾当务之急,近期随机杀人、性侵、虐童等重大治安案件层出不穷,人民生活在惴惴不安之中,如果法律不能充当我们最后的靠山,那人民还能依赖什么?庄子富说,未来如果进入立法院,会把相关刑法规范拿出来彻底检视一遍,把刑度不足的地方通通补足,以严法制止社会问题,甚至认为无期徒刑还不够。 庄子富表示,非常支持妈妈市长所说,法律应该备而不用,因此对于虐童虽然三读通过最高可处无期徒刑,但还是有进步空间,虐童是把把手无寸铁的孩童置身于地狱般的环境,身心灵遭受极大的痛苦,如此罪大恶极之人,难道不能把刑度提高到死刑吗? 庄子富提出案例,震惊社会的小灯泡案件、肉圆爸案件、甚至是真人实事改编的韩国电影《希望:为爱而生》里的素娥等等,哪一件不令人发指